他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头发上黏着一种植物浆液,衣服也破破烂烂的,任谁都没想到这样的人能掏出一枚金币。
就在刚才,他还对着桌上一堆面包、奶酪狼吞虎咽,大口灌着啤酒,像个饿死鬼一样。
他戴上风帽,压低帽檐挡住自己半张脸,然后扛起行李,径直离开酒馆。
伙计拾起桌上的金币,收拾桌上的残羹,然后把金币交给老板。
还不到一分钟,后厨间就传来一声咆哮:“刚才那个人呢?那个人去哪了?”
酒馆老板一边扯下围裙,一边把那枚金币扔到伙计脸上:“你好好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金币”上的金粉被磨掉一半露出半面坎特伯雷公爵的肖像,这是一枚铜币,坎特伯雷公国的铜币——朗宁。
“婊~子养的,他把杯子也拿走了!”酒馆的酒杯是铜制的,能卖几个钱。
“去追他!”
“他往哪个方向跑了!”
“在那边!”
一群酒店的伙计,冲出酒馆追人。
那枚金币落到地上,沿着墙正好滚到海德脚边。
酒馆里的客人,都在伸着脖子看热闹,甚至有的人跑到酒馆外面观望。
海德,趁人不注意,偷偷将那枚朗宁捡起来。
“哥。”
“别吱声……”
海德将铜币上面那层金粉,一点一点磨掉,露出完整的坎特伯雷公爵的肖像,这果然是一枚朗宁。
朗宁要比葡大一圈,通常一枚朗宁,顶两至三枚葡。坎特伯雷公国在美帝奇伯国的北方,海德经常能在市场见到朗宁,那些北方来的商人,会使用这种铜币,但这还是他第一次拿到朗宁。
海德将朗宁放到钱包中,带着荷离开了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