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蒙古辽阔的草原,都盛产羊毛。
可这玩意,中看不中用,鞑子除了做自家保暖的敖包之外,基本就没有用……除非做成毛料。
可臣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也知道,大明百姓向来是男耕女织,衣裳、布匹什么的都是自家制作的,从来没听过直接买新衣裳穿的啊!
皇上,这生意如何做得?岂不是要把皇上的银子往水里扔?臣担不起这个罪啊!”
面对皇上的疑虑,田弘遇几乎是哭丧着脸,如此解释的。
老实讲,田弘遇是真的想哭了,这叫什么事啊?
这个差事没法做,不行,皇上做不来生意,自己要劝劝他老人家。
“呵呵……呵呵……”
崇祯皇帝被田宏遇的解释雷到了。
敢情,酒比羊毛值钱。
不过,好像是这个道理啊,没毛病。
蒙古人现在无法大规模处理羊毛,只有少数部族靠手工纺织,效率低下且处理不当,不具备商业价值。
这是好事,他们不行大明可以呀。
有文化跟没文化是有区别的。
现在英国佬已经开始圈地运动,大明可不能落后。
羊吃人,那就吃鞑子好了。
“田爱卿,要不这样,朕把酒卖给你,一斤酒五斤羊毛,你帮朕把羊毛收过来如何?
朕也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坑蒙拐骗都行,朕只要羊毛,这生意你觉得可以做吗?”
正当田宏遇琢磨着怎么劝皇帝女婿,耳里却传来崇祯皇帝的变通方法。
田弘遇无语了,只是目光呆滞的看着皇帝女婿,这个皇帝,大概傻了,又在说这种不着边际的话了。
一斤酒五斤羊毛,自己肯定包赚啊,而且赚大发了。
可皇帝女婿要赔死掉了,他能饶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