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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魔术 魔法

一段慷慨激昂的开场白后,巴特夫先生从后台缓缓走出,出现在了场中央。

提到魔术师,人们会想起些什么?他们大都风度翩翩,高大帅气,一出场就能吸引住观众的眼球。巴特夫先生做到了,但却是以别的方式。

此时他的身上沾满色彩各异的羽毛,看起来就像是被泼上颜料的火鸡,或者活过来的草垛。除了脑袋和手掌,大家再也看不到他身体的其他部位。

笑果显著。

与其他魔术师比起来,他与众不同——这是艾瑞克的第一印象。

在观众的阵阵笑声中,巴特夫先生又开了口。

“先别急着笑,尊贵的客人们。有谁知道我的帽子哪去了吗?”

帽子?客人们的眼球转动起来,很快有人就发现了什么,他们指着巴特夫的脚边七嘴八舌。

一顶黑色的圆礼帽不知何时开始,就静静地躺在那儿。

巴特夫露出喜悦的神情,弯下腰准备捡起它。

可就在他用双手拿起它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一只兔子从下面钻了出来。它竖着长长的耳朵、瞪着两只无辜的眼睛,呆头呆脑模样可爱。

巴特夫惊讶地对观众们笑笑,表情夸张做作。观众们给他的反馈却寥寥无几。

大家似乎猜到了这个意外的发生,这令意外不再意外,自然起不到它应有的效果。证据就是观众们打着哈欠,并没有对巴特夫玩的把戏露出太多兴趣。有些甚至露出了失望的神情。

说到底这是个平庸的小魔术,你甚至能在街头看到它。因为从帽子里揪出一只兔子几乎是所有魔术师的通用技能。如果不会变这个小魔术,他们甚至没脸自称是一名魔术师。

艾瑞克不这么认为。如果巴特夫只有这点能耐,又怎么会成为红莺台柱。

是的,从帽子里变东西是很常见。但巴特夫先生的手法特殊,跟外面那些业余的家伙明显不同。

像巴特夫这样用羽毛来代替衣服穿在身上,可以让观众看到他的身上没有藏任何道具。因为他根本没有口袋与袖子,那是普通魔术师们最得力的助手,一般也是机关与秘密所在。

放弃它们的巴特夫显然是有厉害的本事,怎么看他身上都没有足够的空间藏下一只兔子。

难道兔子本来就待在帽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