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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章,连环套9,10,11

9

刑警在四海商贸公司的接待室询问了苏华南。

苏华南说8号那天下午六点半他到了蓝天宾馆。由于路上走出了汗,他想先到211号房间洗洗脸,凉快一下,然后再去餐厅。可在211房间里,他的手机响了,妻子来电话说七岁的宝贝女儿让汽车给撞了,送到医院抢救。他一听如五雷轰顶,方寸大乱。急忙出门打车奔了医院,也忘了到餐厅看看沈晴来没来。在医院里他和妻子焦急地守候在手术室门前,也不好给沈晴打电话。而且他也不敢接沈晴打来的电话,把手机铃声关了。

田春达问他那晚是不是一直都在医院里。他说是,一直守候到天明。妻子和医护人员可以作证。

田春达想,那么,苏华南应该没有作案时间。

刑警又询问了沈晴的丈夫杜辉。

杜辉说他隐隐约约感觉到妻子好像有外遇。但还没有得到证实,所以也没有采取什么行动。至于妻子的被伤害,他认为风流的妻子可能欠下了风流债,遭到了报复。比如她情夫的妻子就可能报复她。

田春达问他八号晚上在哪里,做了什么。他说他去了父母家,在那吃的晚饭,并在那住了一宿。

可能涉案的人员都查问了,但没有发现凶手的踪迹,也没有发现新的证据。

田春达发现,杜辉和苏华南的外形很相像。在电脑上给他的照片用相应软件戴上披肩长发、茶色墨镜和小胡子,简直和苏华南的形象一模一样。田春达分析说杜辉也可能化妆成苏华南作的案。郝东和其他刑警也赞成这种看法。田春达命令对杜辉也进行24小时监视。

第二天晚上,监视人员发现杜辉在天黑后穿着一身黑衣服出了家门。于是在暗中跟踪。杜辉叫了出租车来到了郊外宁水河边,在一处僻静地方下了车,他看看四周,然后悄悄走进河边的芦苇丛,十几分钟后又走了出来。

刑警随后也进了芦苇丛察看,发现有清扫地面的痕迹。看来杜辉是想清除在这里留下的脚印。他可能把作案的工具丢进了河里,然后仓皇逃走。过后又想到要清扫当时留下的脚印。刑警在这一河段进行了搜索,在河底发现了一个皮包。皮包里装有石头,还有一件带血的蓝色阿迪达斯运动服,服装里还包着一把瑞士军刀。

刑警把皮包拿给沈晴看,沈晴说这就是杜辉的皮包,可那件阿迪达斯运动服和瑞士军刀她没见过。

刑警逮捕了杜辉。

10

在充足的证据面前,杜辉不得不交待了实情。他跟踪了两次沈晴,发现她与苏华南在蓝天宾馆幽会,而且都是在211房间。于是他贿赂了二楼服务台的服务员田野。田野看了杜辉拿出的沈晴照片后,说:“这个女人来过几次,都是与一个头发很长,戴着茶色眼镜,留着小胡子的男人幽会。”杜辉对他说:“那你以后再看到他们来幽会,就用手机通知我。那个男的叫苏华男。”田野因为收了一千块钱,就点头同意了,但他说:“你可不能把我漏了出去。”杜辉说没问题。

8日晚上近七点,田野打电话向杜辉通报,说苏华南又来到宾馆,进了211房间。而沈晴也来到了宾馆,他在餐厅吃饭时看到了她。他们可能又要幽会了。

于是杜辉在晚上九点十分来到蓝天宾馆。他看到211号房间的房门并没有关严,就冲了进去。借着幽暗的地灯光线,他看到沈晴侧身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又看到一个男人也赤身裸体,搂着沈晴,脑袋扎进她的怀里,二人似乎都睡着了。看到这淫荡无耻的一幕,杜辉脑袋嗡嗡作响,像就要爆炸的炸弹。他也没仔细看,认为这男人肯定是苏华南,就拔出新买的瑞士军刀向男人毛烘烘的小鸟刺去。他本来是想教训他,要刺伤他的小鸟让他再不能乱搞女人。没想到由于当时过于冲动,又没用刀刺过人,所以刺歪了,刀子擦着小鸟而过,刺进了小腹。他接着又在沈晴的臀部刺了两刀,也只是为了教训她一下。接着就慌忙脱下血衣,连同刀子装进皮包,逃跑了。

出了宾馆,他向父母家逃去。目的是为了让父母给他制造不在现场证明。在路上,他经过宁水河,就钻进芦苇丛,把皮包装了块石头,扔进了河里。

过后他想到当时逃跑匆忙,又心里慌张,没有把河边的脚印消除掉。于是又在晚上去河边消除脚印。没想到被跟踪的刑警发现了秘密。反而使皮包暴露出来。

田春达问他是不是化妆成乐然的模样去宾馆行凶。杜辉点了点头,说他跟踪苏华南到了乐然家,发现他与乐然的老婆也有一腿。他是跟乐然打过交道的,知道他与自己长得很像。于是他就化妆成乐然,并偷走了他的运动服穿上。一来是为了报复时不让妻子和苏华南认出他。二来也是为了把刑警破案的视线引向乐然。

11

这个案件似乎结束了,凶手被逮捕了,也认罪了。可田春达认为这个案件还有一些疑点。

第一,是谁给沈晴酒中下了安眠药,在沈晴昏迷后又偷偷拿走了酒瓶?

第二,是谁用安眠药催眠了陈强东,之后又把他拖进了211室,脱光了衣服放到沈晴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