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铭将佩剑交还给林晨,有些无奈地说道:“我一直嘱咐你不要拔剑,没想到,倒是我先把这剑拔了出来。”
“非常时期非常对待嘛!”林晨接过佩剑,将其悬挂在腰间,笑道:“况且,这利剑里的剑气还剩下不少,我继续温养就是了。”
离开了落宝上,再往前边走,就是名为“临山镇”的镇子了。
临山镇的规模不算大,可街道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十分热闹。
和南玉镇一样,临山镇的规模虽然算不得大,可作为边境的最后一座小镇,离开之后,要想到达南玉镇,需要走十多天的路程,所以,这里也就成了无数商人过客的聚流地。
两人进了临山镇时,已经日落西山,夜色即将来临。
“客来福”是一家规模挺大客栈,也算是临山镇里较好的客栈了。
林铭、林晨父子两人进了客栈,立即就有一个小厮上来问候。
“两位客官,不知是吃饭还是住店?”
林铭答道:“先准备一座饭菜,然后安排两间好一点的房间,钱不是问题!”
说着,林铭随后拿出一块碎银,扔给小厮。
小厮接过碎银,轻轻地垫了垫,脸上露出笑容,心道:“好家伙,一块碎银都有三两,莫非是那里的财主?”
有了钱,自然也就好办事了。
“两位客官,请!”
小厮当即就将二人带上二楼一个靠窗的位置,先是取下自己肩膀上的毛巾,将原本就已经收拾干净的桌面再次擦了擦,又拿起倒放在桌子中央的盘子上的茶杯,各自摆好,拿起茶壶,替两人倒了茶,笑道:“两位请先稍等片刻,先喝口茶润润喉咙,至于饭菜的话,本店有一道招牌红烧肉,味道实数一绝,吃过的人都说好吃,小的推荐客官试一下!”
林铭摆摆手,说道:“饭菜你自己看着上吧,别太多,太多我俩也吃不完。”
小厮闻言,心里顿时乐开了花,暗想:“果然是个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