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事情,法院那里一拖再拖,总是各种忙。
这两天,那个通过某种手段,买了房的某某又来了。
先是敲门,又是说什么报警,说我们撬门,私闯民宅,里面的东西丢了,要我命一家负全责,云云。
可笑死了。
里面有什么东西,我们会不知道,谁的东西我们会不知道?
警察来了,好像是警察,我被他这么一闹,也忘记了问他们是警察,还是法院的,只是录音了。
“走法律程序。”
“有麻烦去找政府。”
我记着他们给我说的印象最深的话。
如果我家没有经历这事,听到这话,我很振奋,但,现在我只是呵呵了。
走法律程序,这是没错,但某些人为了自己私利,我们也要遵守?
对不起,我做不到!我们一家都做不到!
有问题向政府反映啊!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