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的最后,想聊聊另一位女性——季玥,和她的儿子,季思问公子。
从有记忆开始,季思问就不爱学习,
季玥给他请了许多的先生,这个教画画,那个教念诗,还有一个专门弹琴陶冶情操的。
那会子季家尚未发达,银钱都花在请先生上了。
季思问觉得实在没必要,会画那两只鸟有什么用?名人大家多了去了,轮得着他分一杯羹吗?
于是,他开始第一步,撒泼打滚把所有的先生全赶走,
紧接着第二步,缠着他爹一起下酒坊。
李绍泊是远近闻名的酿酒师傅,比人还有名的就是他那分酒的本事,不过这一半是他先天灵敏,另一半是他不舍昼夜练出来的。
可他毕竟不是神人,总有些相似的酒品分不出来。
但在季思问的鼻子里,只要轻轻一嗅。
高下立现。
季玥第一个发现小儿身上竟有着老天爷赏饭吃的本事,她决定换条路子培养。
五谷杂粮、百花绿植,她能搞来的全搞来的,叫季思问一个一个的试。
不为赚钱。
就看他能捅咕出什么好玩的东西来。
结果这小子还真成了。
林中春开桶的那一天,再平常不过,季思问打着哈欠,吊儿郎当的,摸出腰间小刀砰的起开密封的盖子,登时满屋酒香。
香味没有半点攻击性。
像水似的,柔和的包裹住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而散发味道的酒只有小腿高的大半桶。
季玥:“你加了什么花?”
季思问挠
挠脑袋,他在娘给准备的花园里随便选了几朵,为的就是个颜色好看,顺便压住酒糟那股冲鼻子的刺激。
还真不知道名字。
李绍泊盛了小半碗出来,用得是家里最好的官窑白瓷碗,酒汤清亮亮的,就跟水似的。
不用尝,他就知道这是上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