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后,两人又生了一个女儿李娟娟。姐妹两人就差三岁。
李家人也重男轻女,为着这个一直不满意。可因为生育政策,像李光明,汪琴这样的正经单位上班的可不敢超生,怕工作被撸了。
李光明他妈想折腾也没办法。
谁知道这个时候,李光明意外得知他原先乡下那个老婆给他生了个儿子。
于是李光明就开始在两个“家”之间两头跑。这边哄着妻子汪琴上交工资,对两个女儿不上心,那边养着前妻陈萍芳和儿子,日子好不快活!
李老太也是知道这个事情的,可她不仅不阻止,心里还挺遗憾的。
一方面舍不得汪琴这么个有正经工作的儿媳妇,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乖孙受委屈了,不能“认祖归宗”……
于是,李家人就想出了一个馊主意。
李老太开始胡搅蛮缠让汪琴给她生个孙子,还说想好了办法,汪琴的工作一定不会丢。
他们商量好的办法就是让汪琴先怀上孩子去乡下远房亲戚家住着,等把孩子生下来再回来。
至于汪琴的工作,就先让小姑子李秀珍顶上。
这个时候,岗位都是可以转让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都有操作的余地。
汪琴性子软,哪里受得了全家的鼓动?再加上当时原主一直惹祸,李娟娟那丫头跟姐姐感情好,也是个叛逆不听话的。
汪琴就同意了。
结果天意弄人,汪琴又生了一个女儿,等她回来后工作彻底成了李秀珍的,陈萍芳已经带着儿子住进了她家里,李娟娟不知所踪,原主谢文音则被李老太随意嫁了人。
那个人年纪大,又爱喝酒打人,原主嫁过去没多久就被打得不成人样。
汪琴崩溃了。
她第三胎本来就见不得光,整天在乡下躲着,情绪也抑郁,再加上又是个女儿,心理落差大,回家后接连遭受打击,汪琴的身体就垮掉了。
原身被酒鬼老公打死后,汪琴也去世了,只留下那个可怜的小女婴……
“妈……”
仔细看,汪琴的模样跟她的凡人生母有几分相似,跟生母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谢文音人生中最快乐的。
想起书中汪琴的下场,谢文音有些不忍心,她想着既然她来了,成了书中的女炮灰,总不至于让她重蹈覆辙?
电石火花之间,谢文音就有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