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在告知他们:
‘快点冲过去,那里有你想要得到的东西!标记吧,他就是属于你的了!’
陆荆云几度看见韦璇双手紧握成拳,又猛地松开来,摊开的掌心留有几道清晰的凹痕。
残存的理智正与天性进行殊死搏斗,彼此僵持,令深陷于冰火两重天。
陆荆云默然看着。
他是个,无法切身体会到这样的煎熬,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大抵类似于发情期吧。
自心底衍生出来的冲动,堪比翻涌不息的海浪,一波比一波更强烈。
十六岁以前,陆荆云只是懵懵懂懂地对儿时遇见的小姐姐抱有好感,心生亲切。
那个姐姐气质独特,模样也好,瞬息之间,她就一举夺得陆荆云颁发的“见过的人中长得最好看”奖杯。
他永远记得当时的场景,她劈手夺过他手里的杯子,抛给他一瓶橙汁,掷地有声地说道:
‘小孩子不许喝酒!’
陆荆云呆呆地站在原地,看见她一仰头,喝光了那杯红酒。
又听见其他小伙伴叫她,趁机偷偷记下她的名字,韦璇。
刚上小学的陆荆云狂翻字典才知晓了“璇”的意思,“韦璇”成为他掌握得最好的两个字,写得比“陆荆云”更熟练。
而当陆荆云年满十六岁、分化成一个后,考入霖城一中的他再次见到了那位明艳恣意的少女。
如记忆中那般耀眼。
她的朋友很多。
偶有一次上学,陆荆云刚好和韦璇一起进校门,激动得差点走成顺拐。
行至教学楼的那段路,他数不过来有几个人跟她打招呼,或者是扭头偷看她。
——这位在高一迎新会上弹电吉他炸场的高三学姐,学习好,人还漂亮。
‘璇璇!你今天居然来这么早呀,老班要是知道都会感动哭了!’
有个背着粉色小书包的女孩从陆荆云身边冲出,彼时的韦璇听见呼唤,侧头望过来。
在清晨和煦的阳光下,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眸盛着细碎的光芒,少女弯唇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