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似乎有点生气了,她急切的否认。
沈律词把她被带到审讯室,眼睛看着她,说:“你认识彭剑飞?”。
她气急了,她觉得自己的身份被这些警察从“受害人”转到“嫌疑犯”了,“你们要干嘛!还要审我吗?!”
“例行审问,请你冷静下来。回答我刚刚的问题。”
“你们把我当犯人审,我凭什么要回答。”女孩拒不配合,双手抱于胸前,头扭到一侧,不与他们产生眼神交流。
一位警察走进来将一个本递到沈律词面前,这是下午他让人对赵婷父母和她同学做的询问笔录。片刻后,沈律词从笔录中抬头,“你跟彭剑飞以前是恋人关系。”不是疑问句,是陈述句,在陈述一个事实。
笔录中有写到赵婷的父母和她同学都说赵婷曾与一个年级比他大十岁左右的男人交往过,在她18岁的时候。这件事情她没有刻意隐瞒,而且还是主动与他们说的。当时女孩很天真地告诉他们有一个男人很疼爱她,对她呵护有加,她同意了男方的交往请求。
如每一个坠入爱河的纯情少女一般,她的眼里只有男人。准确的说,是眼里只有男人的好,那些越矩的举动、浮夸的承诺和霸道,她都将其美化为“爱”,在自我催眠中彻底爱上了彭剑飞。
她不顾父母的劝阻,执意要跟男人同居,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以性命相逼。但是她的“幸福”只维持了不到半年,她努力遮掩但却十分容易暴露的伤疤叫他父母看到的一刹那崩溃不已。他们不是没想过那个男人的花言巧语是如何蒙蔽了女儿的心智,也想过他们同居后男人会原形毕露,但是没想过他会让他们这么痛,那些背上、腿上、胳膊上青紫交加、皮肉破绽、结痂的患处又添新伤述说着她女儿经历了怎样的遭遇。
即使这样女儿还是执迷不悟,所以这次以死相逼的人换作是他们,他们是真的如此打算:就算是用掉他们性命也要阻止她跟男人的交往。他们成功了,女儿从男人的出租屋搬出来,跟他分手了。
但是他们不知道女儿跟那个男人还有联系,得知这一切这对父母可怜极了,他们是拿自己疼爱的女儿一点办法也没有,他们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面前的警察求着他救救她的女儿。
但其实这种事不管站在何人角度上都是跟他父母一样无助,警察能做的也只有劝导,但他们清楚如果劝导有用,这对父母现在不可能如此无措,把希望寄托在一个陌生人上。
女孩对沈律词的话并不答复,她忽然把头抬起来,嗤笑道:“你一开始就没打算相信我。”然后,脸色变得十分痛苦。“可以跟我说说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吗?”
沈律词盯着女孩,分析她是如何在一段持续受到伤害的关系中坚持下去的,爱?不健康的恋爱关系不能称之为爱。
要说他是怎么看出她的不对劲,首先让他起疑的是她说嫌疑人戴白口罩袭击,之前五位受害者记录的都是蓝色口罩,而且没有抢劫行为,唯独她很特殊。
她说在上周日受害,然而第五个报案人是在上周四晚上遇袭。时间太紧。不符合嫌犯一个月一次的作案频率。
他们猜测嫌疑人之所以一月犯一次案是需要选定受害人,之前的五位受害者都不是偶然,是他筛选后的结果。而她完全不符合他的选择。她虽然是大众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但是她跟父母住在一起,并且因为还在上学也很少有半夜外出的情况。
最大的疑点是她主动替嫌疑人掩罪。虽然不知道她从哪里得知的作案的细节,但是她肯定清楚他犯的是故意伤人,却用“猥亵”、“偷盗”去偷换概念,掩盖他的恶劣。
脑子里想到的这些沈律词都没有对她说,只跟她讲凡是犯事都要受到处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侥幸心理。
女孩此刻已经哭成一个泪人,嘴里不停说着“我真的好爱他”、“我该怎么办”。
审讯室内只有女孩的止不住的哭声,却被一句话打断。
“彭剑飞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