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所以今天就按我的口味点了。”陆之和询问地看着她。
乔麦:“我口味比较重,喜欢吃辣点儿的东西。粤菜我也很喜欢,其实大部分菜系都合我的口味,除了东南亚一些菜,有奇怪的香料味和酸味。”
陆之和认同地:“对,越南菜那个香茅我吃不习惯,泰餐的冬阴功那个酸味儿我也不行。”
乔麦有些好奇:“陆总,你以前在国外念书,是不是吃过很多国家的食物?有没有最喜欢的?”
陆之和笑了笑:“我高中毕业就出国了,在外面待了六七年,我爸妈都以为我会被那边的风俗同化,结果到头来还是最喜欢家乡的口味。到底是中国人,有颗中国胃。”
“那你会做饭吗?”
“当然,做饭是留学生必备技能。”陆之和说着一顿:“只是回国后太忙,现在很少做了。”
乔麦闻言,对他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陆之和这人,一身贵气,完全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类型,很难想象他下厨会是什么样子。
而乔麦对会做饭的男人有种额外的好感。
“你呢,会做饭吗?”陆之和反问。
乔麦惭愧地摇了摇头:“不太会。以前住家里都是我妈做饭,后来读大学,宿舍不让用明火,大家都吃食堂或者叫外卖,工作以后下班回去已经很晚了,也懒得再去买菜做饭。”
陆之和笑了笑,拿起公筷夹了一只水晶虾饺放进她的碟子里:“多吃点儿。”
乔麦连连点头:“谢谢陆总。”
吃过饭,陆之和结账,乔麦有点不好意思白吃他的,拿出手机:“多少钱?我们吧。”
陆之和眼皮抬了抬,淡淡地:“不用,我请你。”
乔麦:“这怎么好意思。要是让王总知道,会怪罪我不懂事的。”
陆之和意味深长地:“你这样抢着和我,才叫不懂事。难道我连一顿饭都请不起?”
“……”乔麦这才意识到唐突,默默地把手机收起来:“那就谢谢陆总了。”
陆之和满意地点点头。
两人随后朝店外走,车子停在粤菜馆门前的马路边。
“你住哪儿?我送你。”陆之和突然说。
“不用不用,我住得挺远的,坐地铁回去就行。”乔麦只顾抬头跟他解释,没注意脚下的台阶,一不小心就踩空了,咣叽一声摔地上。
速度快得连陆之和都没能捞住她。
乔麦整个人摔懵了,膝盖一阵生疼,手掌根也火辣辣的。直到有人握住她的手臂,小心地将她从地上扶起来:“怎么样,伤着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