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租屋,已经快晚上十点,乔麦刚推开大门,就听见嘈杂的电视声。
室友郑丽华和男朋友在客厅看搞笑综艺,两人边啃鸭脖边笑得前仰后合,光脚搭在茶几上,碎骨扔得到处都是。
乔麦进门后看了他们一眼,视线扫过茶几上光着的大脚丫子,默默在心里叹气。
她想说那茶几是公用的,怎么可以光脚搭上面,但她知道郑丽华不是会讲道理的人,到时候又要说法律没有禁止不能光脚放茶几。
和她沟通简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所以乔麦没开口,径直回了自己房间。
把门反锁之后,她才放下运动包,往柔软的小床上一躺。之前发生的事,走马灯似的在眼前闪过,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陆之和对她,好像跟对别人不太一样。他愿意教她打球,喝她递过去的水,连吃饭都顾及她的口味,甚至私约她出去。
不仅如此,他还给了她联系方式。
乔麦拿出手机,从联系人列表里翻到他的号码。单独一个陆字,就那么静静地躺在她手机里,只要按下去,就能联系到他。
她会不会,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拥有可以直接联系到他的号码的人?不必通过他助理孙同,不必通过秘书,就能直接和他对话。
乔麦望着那串号码出神。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然一时脑抽,答应和他私下出去。
一直以来,她的人生都循规蹈矩,几乎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儿。
读中学时,家里管得严,尽管有小男生给她递情书,但在她妈雷达一样扫射的眼皮子底下,那点儿早恋的小火苗被掐得一干二净。
后来离开家乡,远赴北城念书。因为长得还不错,又是大一新生,围着她打转的学长不少。
陈陌便是其中一个。他追了她整整一年,才终于打动她。这是乔麦的初恋。两人分手后,她就单身到现在,没和任何一个男人暧昧过。
直到遇见陆之和。
他像是她人生中随机开出的盲盒,意外地抽到个限量款。
像他那样的天之骄子和她这样的普通人,本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却偏偏阴差阳错地相遇。
乔麦抱着手机,在床上翻了个身,整个人蜷缩起来。他为什么要单独约她出去,喜欢她?
理智很快否定了这点。她早已不是十三四岁,还相信一见钟情的年纪。
况且像陆之和那样年近三十,有阅历的人,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又怎么会像毛头小子那样对她一见倾心。
乔麦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特殊的存在。陆之和跟她才见了几次面,互相连对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清楚,肯定谈不上喜欢。
顶多算是感兴趣吧,因为那幅画。也许比起她这个人,他更感兴趣的是她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