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出来后不久,孟珏以篮球体育生的身份考上了离家相隔一千五百多万公里的大学,在得到孟校长的奖励过后,他斥巨资组织了一次聚会,冼之尧也跟着去了。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裴叙要去。
但是,裴叙来的时候,身边却多了一个人。
只一眼冼之尧就知道,那个女孩儿很喜欢裴叙,但是他自我安慰着不过是一个追求者。
而裴叙对她的照顾,却成了冼之尧自我否定的关键。
这是冼之尧人生当中第一次喝酒。
孟珏杯子里落底的少量威士忌烈得他红了眼。
“之尧!“
正在唱歌的孟珏眼睛太尖了,音乐刚到一半,他便扯着嗓子大声喊着他的名字,将话筒丢给了一旁的裴叙,孟珏长腿一迈便跨过桌子坐到了他身边。
抢过他手里的酒杯,孟珏仔仔细细地看了好几遍,最后鼓着腮帮子看向他。
“冼之尧啊冼之尧!我就一会儿没看着你!“
孟珏第一反应是他拿错了杯子,第二反应是把桌上的酒类全部推到了另一边,离冼之尧远远的。
“我就喝了一口。”冼之尧辣的吐了吐舌头,说话都不太利索了,“我也是大学生了,提早适应社会生活才行。”
“哪条狗告诉你社会生活必须得学会喝酒的?”孟珏顿时就不太乐意了,直直地白了他一眼。
冼之尧停止了抿唇的动作,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答案尽在不言中。
孟珏心虚的摸了摸鼻子。
两家是邻居,所以二人打从出生开始就认识,与小康家庭出身的冼之尧不同,孟珏从小就是个混日子的富二代,而跟混世魔王孟珏不同的是,冼之尧从小就听话,再加上只有孟珏这一个朋友,所以只要是孟珏说的,他都可以当成真的。
所以,孟珏当这条狗还真是不冤。
说是这么说了,冼之尧也没有再试图去碰过酒杯。
这时,裴叙突然起身,手掌掩着电话急急忙忙地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