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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二章:丢钱

丁浩洋是个典型自命不凡的文艺青年,他自诩就是缺一个慧眼识根的星探伯乐,不然他肯定能成红遍两岸三地的歌星大腕。

方黎听他唱完一首,丁浩洋兴奋地问:“我唱的怎么样?”

方黎客气地说:“挺好的。”

反正他也没听过几首歌。

丁浩洋顿时觉得方黎这人真有眼光:“你会不会弹吉他?会弹它能唱好多歌。”说着,他把身上的吉他摘下来,从床上跳下来拿给方黎:“你试试,”

方黎叫他吓了一跳,心说这人也太自来熟了。

“我不会”

“不会我教你啊!吉他是最好学的了,真的,我乐队里那哥们儿就学了一个暑假,就能跟着我们接活了。”

吉他被丁浩洋塞进方黎怀里,面对这个大家伙,方黎有些不知所措,丁浩洋摁着琴弦,教他:“手指,摁在这儿,这儿,对,这样摆”

方黎被赶鸭子上架,怀里揣着他不认识的乐器,在丁浩洋的指挥下,还真拨弄出了几个不成调的音符。

方黎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它响了。”

“哈哈,好玩吧!”丁浩洋笑了,一般人看见他玩这些都说他是不务正业的街混子,少见还挺感兴趣的,他从琴盒里翻出好几张乐谱,挑了一个最简单的,摆在桌上:“我给你弹这个,你听听”

丁浩洋摁住琴弦,弹了一个旋律简单的前奏,他给方黎看乐谱和他的指法,方黎看了看,过会儿又摇摇头,他根本看不懂琴谱,更别提他的演示。

“这个是三和弦,这个是大三和弦”

丁浩洋弹了两遍,见方黎不吭声,才反应过来方黎一个从没接触过吉他的人,怎么可能听得懂自己在讲什么呢,自己有点热情过头了。

“哈哈,记不住正常,没接触过得从五线谱开始学,上手了就容易了。那个,我收拾收拾东西就走了啊,就是最近估计得老来,我在外头和我们乐队一块租了个房子,要搬过去。”

“夜校你不继续上了?”方黎问。

“不上了不上了,原来这个名额就是服装厂给我姐的,我姐要结婚,我妈怕浪费才让我来,我也没看过账本,再说,我姐结婚我家里还等着用钱,不能让人家看扁了不是。”

方黎礼貌地笑了笑,觉得丁浩洋这个人除了有点自来熟之外,其他的倒还行。

丁浩洋其实最近真挺发愁的,他现在借宿在他乐队朋友那儿,他们在天桥底下扯着嗓子唱了几个月,天天叫城管撵的跟狗似的,好不容易接到一个去夜总会唱歌的活儿,谈好了价钱,结果人家老板知道在前头唱歌的是个男的,死活不要了,谁去夜总会是来看男的?

可找女同学吧,一听是要去夜总会,没人愿意的,再说夜总会那么乱,丁浩洋也怕把人家好女孩给祸搅了,可眼前见倒手的工作没了,把丁浩洋愁坏了,昨晚才和哥们儿们喝了那么多酒,借酒消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