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第14章
言若很小就知道自己跟正常人不同,他从三岁,刚刚记事起,就知道怎么做会让言老爷子乐得哈哈大笑,知道众人都喜欢他可爱乖巧的样子。
言若演着他们爱看的戏,心里想的却是,好无聊。
无聊又恶心。
比起这些,他更喜欢欺负家里的狗,这只狗的品种是德牧,性格温顺,但它的外表很严肃威风,非常接近狼。
言若看到它的第一眼,就很喜欢。
他喜欢这种看上去很强大,但实则很好欺负的东西。
言若经常跟它玩一个游戏,那时候还小小的言若,用比包子还小还软的手,揪着德牧的耳朵,用力地拽它,德牧从不喊疼,更不会反抗他。
逐渐的,言若爱上了这种感觉。
它把小手放到德牧的嘴里,扯德牧的舌头,他从不担心德牧的牙齿会刮到他,换句话来说,他甚至享受这种未知的,也许德牧下一秒就会咬断他的手的兴奋刺激感。
他喜爱狠狠地欺负德牧,同样也期待德牧的反抗。
无论哪一种,言若都非常喜欢。
后来有天,德牧打喷嚏,不小心合上了嘴,言若的小手几乎被咬下来,德牧尝到血腥味,嘤呜了一声,小言若笑的很开心,抱着德牧的头,另一只小手轻轻地拍德牧,“不怕喔不怕喔,狗狗不怕,我不疼。”
尽管这么说,可小言若的眼神有点心不在焉,他意识到他欺负惨了德牧,可当德牧的反抗来临,好似并没有想象中让他更愉悦。
原来他喜欢的,一直都是疯狂揉碎,近乎于毁灭掉一个人的底线时,在他心里,期待着那人绝望反抗的感觉。
他并不是真的期待反抗。
换言之,等真的得到了反抗,言若反而索然无味了。
言若对德牧失了兴趣,可不代表以后也不跟德牧玩了,他还没找到完美的替代品……但有人动了他的狗。
那个人就是言老爷子。
言老爷子得知自己的爱孙被狗咬伤了手腕,大怒之下叫人打死了狗,言若当时就在楼上,手腕上缠着洁白的纱布,耳边是狗奄奄一息的哀鸣。
言若之后再没有养过狗,也没再遇到合心意的玩具,直到遇到蒋卧。
在大山里,言若第一次遇见蒋卧,就知道这个人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按照他喜欢的样子长的。
他是那么的合适。
愚蠢、善良、沉默,却在他的眼泪下,溃不成军,节节败退。
只要他掉下眼泪,他可以答应他任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