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梅总也没有想到,李念会真的出现在同学会上。
同学会的请柬是年年都发的,当然并不是人人都来——李念是一次也没来过——请柬送到安龙公司就石沉大海。孙春梅曾经想过,也许它们从来都没递到李念手上,也可能递过去就被扔进了垃|圾桶。
他们这一届同学里成功的人士真不少,但像李念那样成功的可不多。
人总是被划分出阶级,过去凭成绩,现在凭业绩。当初李念落单的时候,大家并没有对他有所同情,因此也就不能怪他发达之后疏远故人。孙春梅是永远缩在多数人那一边的类型,对特立独行的李念也永远只是观望。
可是这些年来,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她还是坚持要给李念发请柬——反正李总这样的大人物,不来是应该的,自己作为同学会的理事,不发反倒是失礼。
她从未指望他来过,而他现在就在她面前。
他踏着余晖只身前来,浅灰色的正装,没打领带,比年轻时候格外多了一份落拓的潇洒,夕阳在他背后投出一轮灿烂的金光。
他还是那样瘦,还不到四十岁,两鬓居然也见了白发。
应该染一染的,孙春梅想,不过不染也还是很俏皮,现在男人流行这样的老来俏,一朵花的年纪,开的是沧桑之后的风情。
他的到来引发了一阵小小的轰动,许多人热络地围上去,把孙春梅隔在人圈儿外头。这个娱乐圈的风云人物站在多年未见的同学中央,和气又健谈,善接地气,开口先蹦了个三俗段子,好些女同学被他逗得前仰后合,男人们也围着他笑。
倒好像他们过去和李念关系很亲密。
孙春梅挤不进去,只好托着酒杯,呆呆地看他。直到人群散开了,李念朝她望过来,她才茫茫然地低下头去。
李念朝她走过来,两人互相看了片刻,都未曾开口——一群人聊天,反而不必互通姓名,只要你啊我啊就足够,两个人叙旧,却要先打招呼。
孙春梅觉得他大概是没认出自己,或者是早就忘记了。
“我,孙春梅呀。”她讷讷地说。
李念于是爽快地一笑:“哦!孙春梅!”他搔搔鬓角,“对不住,我之前生了点病,记性坏得很。”
孙春梅知道他生病,那时候李念肝癌,新闻都报出来了,她还跑去跟同学募捐,大家都笑她傻:“他那明星男朋友还付不起治病的钱吗?”
孙春梅于是又觉得自己确乎是傻。
她跑去华山医院的大门口,转悠了两三天,心里惶惶地想,李念就在里面,不知是生是死。
而她最终还是没有进去。
孙春梅不敢多提他的病,只好另寻了话题道:“我们俩从高中就是同学来着……就我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