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稚嫩而熟悉的声音潮汐般从某个虚无的空间里飘来,冲击着陶昂原本清静的心底。
小时候,他的妹妹总喜欢在初夏的时候,跑到家后面的围墙边,从长在墙根的胭脂花丛里摘下两朵,然后从花瓣中央小心地抽出带着一条长丝、尾端是个可爱小球的花蕊。然后摁在自己的耳垂上,故意晃着小脑袋让垂坠的花蕊动来动去。就跟眼前这两个小女孩一样。
如果,没有十七年前的那个夜,妹妹的笑容,本应跟着她一道长大、成熟,而不是永远成为他记忆里的一部分……
一只小蜜蜂“嗡嗡”地在花丛上旋绕,又飞走,陶昂摇摇头,收回飘摇的思绪,继续朝医院主楼走去。
陶昂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从那条两旁种满万年青的碎石小道抄近路上去,走了没几步,一阵嘈杂声从小道的另一侧传到陶昂耳里。
“验了血又怎样?相配又怎样?”一个穿着病号服的精瘦中年男人,跷着腿坐在小道后那排石椅上,皱眉拿着手机说,“骨髓是能随便抽的吗?万一出意外,谁能负得起那么大的责任?一个几岁的孩子,性命能比我的值钱么?我是不会去捐什么骨髓的!告诉医院那边,我拒绝,不要再来烦我!还有,如果他们敢把这件事透露给媒体,我会让他们以后的日子过得很难受。”
说罢,中年男人气咻咻地挂掉手机,扔给他身边的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
“曹总……”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提醒道,“之前您那么高调地在媒体露面,并且呼吁大家都去医院验血,为那些需要骨髓捐赠的白血病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现在……”
“你懂什么?”中年男人狠狠瞪了他一眼,“当初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提升我的个人形象,对我们集团的未来发展是很有好处的!谁会知道那个要死不死的病孩的骨髓真的跟我相配!”
“是是……”年轻人被中年男人的语气吓得不轻,鸡啄米似的点头。
陶昂冷冷地扫了那两个人一眼,默不作声地继续朝前走去。
作为国内最顶尖医学院血液学专业的毕业生,陶昂拒绝了市内一所大医院的橄榄枝,主动来到永复医院就职,这事在这个位于市郊、前身只是个卫生所的二乙医院里,无疑是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同事们对他的关注,自他入职以来就没有少过,加上陶昂生的清俊高窈,纤尘不沾的医生袍穿在身上,沉静干练,平添几分他人身上难见的风姿,有他在,医院里未婚嫁的女同事们,个个的工作热情都比往常激增数倍。血液二科的办公室,自此变得热闹非凡,莺声燕语往来不绝。
面对同事们的好奇还有女同事们如火的目光,陶昂总是一笑置之之,除了必要的寒暄交谈之外,他很少像那些老同事一样在没事时串门闲聊,但凡有点空,他大多留在办公室看看资料还有专业书籍之类。身为一个新到任两周的一生,陶昂非常认真地跟在科主任后面,穿梭于各个病房里,为一个月后正式上岗打好基础,他这样的表现,一度让所有同事刮目相看。
可是,从不迟到早退的陶昂,从上周开始,已经连续迟到七次了,甚至连周末的轮班也千方百计找人替值。科主任对他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同事们对他最近的“劣行”除了奇怪之外,也颇有微词。可陶昂毫不在意,每天依然面不改色地做自己该做的事。眼尖又爱八卦的小护士们还碰到他在某个午后,从花园里采走一捧胭脂花,然后一脸笑容地走进了住院部。
总之,陶昂的种种行为,都越来越被大家认作一种怪癖,问他,他要么笑而不答,要么转移话题,让人无可奈何。
这天,陶昂又摘一束胭脂花,走进了住院部三楼的127病房。
阿萍刚刚让流羽服完了药,正要离开便遇到了陶昂,瞅着他手里的花朵,她啧啧道:“我说陶医生啊,知道的是你在照顾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病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住的是你女儿呢!你对流羽真是太细心了!”
陶昂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这孩子一个人在这儿怪可怜的,反正最近我也不忙,有空就多来看看她。”
“行行,就不打扰你来献爱心了。”阿萍朝他吐了吐舌-头,走出了病房。
流羽像往常一样,半睁着眼睛躺在床-上,身-子蜷曲得像只病中的小猫,定定地看着前方。
“流羽,看这个,今天的胭脂花开得特别美哦!”陶昂又一-屁-股坐到地上,把花朵伸到流羽的枕头边,若有若无的清香缭绕了两人之间的空气。
流羽的长睫毛微微颤动一下,漂亮的蓝眸缓缓移动,视线落在花朵之间。
“咦?”陶昂突然瞪大了眼,看着出现在密集花朵间的一个小东西,“怎么有只蜜蜂在里头?!”
一只个头很小的蜜蜂,旁若无人地趴在花朵之间。刚刚摘花的时候,陶昂根本没有留意到里头正停着一只蜜蜂,而且这蜜蜂的胆子也真大,花都被摘了,它还不肯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