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课是英语,曼莎岸的英语还不错,再加上她的为人处事都按照要求来,十分乖巧,老师很喜欢她,命她来做英语课代表。
早读时间,英语老师――蔡芬丽便早早的到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
早晨头脑清静,思路清晰,是人一天里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大脑在这时候记忆力也是最好的。所以蔡芬丽便让同学们自由读记英语单词。
上课铃一响,蔡芬丽关上教室的前后门,立刻便发下了一张英语小测。
开考大约十分钟左右时,楼道上传出奔跑声。
骤然,2班教室的门被踹开,一只球鞋从门外探进,低头写试卷的同学们都一惊。
曼莎岸被突如其来的撞击声吓了一跳,身子微微颤动了一下,目光跟随着同学们,一齐看向门外。
踹门者毫不客气地踏进教室,墙上贴着的励志语录震落一地,踹门者弯腰将它们一一捡起,这举动惊到了坐着的同学们。
踹门者一头耀眼的金发在阳光下发着光,额头上的汗珠流到了脖子,双眼皮高鼻梁成了他帅的主要原因,身穿着黑白格子衬衫,身型修长,古铜色的肌肤,手指上带着银色的装饰戒,手臂上有一条不长不短的疤,傲睨万物的性格,显得他的帅,变得十分痞子气。
女同学们看得心中小鹿乱撞,男同学倒是看上了他脚上的x,红白的搭配让人眼前一亮。
踹门者没理会别人看他的眼神,他望了望四周,找到了一个人。
他看着那人,心底无比开心,嘴唇勾出一抹弧度,眼里的目光温柔到他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竟然会用这种眼神去注视一个人。
曼莎岸抬头便对上了那人的目光。
她嘴唇微张,目光呆滞的与那人四目相对。
金发,银戒,伤疤,傲睨万物,那人她一眼便能认出。
他是萧谭。
蔡芬丽当然认得出y市这位混混太子爷,不学无术,目中无人,摊上他准没好事。
她自然是不敢惹萧谭的,所以门就门吧,坏了找学校报销。
“呃,萧同学这时候不应该在隔壁三中上课吗,这么跑到我们二中来了?”蔡芬丽说完,便假假地朝着萧谭微笑。
萧谭没理会,直径朝曼莎岸走去。
走到曼莎岸身边时,萧谭飞快地拉起她的手腕,她的手白皙得很,没有一点茧子,骨节分明。
他刚拉起她的手时,只觉得手有些凉,拉紧了些之后便觉得――
这手真他妈细。
曼莎岸不停地挣扎,可惜男女力量有些悬殊,再加上曼莎岸从小就不喜欢锻炼身体,久而久之身体就变得柔柔弱弱的,萧谭也就拉了一小会儿,她的手腕就已经有些泛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