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谭给我的第一印象:小混混、学习差、爱欺负人、花心、无赖。
但他其实也挺让我羡慕的。
他有好的家室,家庭幸福和睦,有钱,长得好,朋友多,敢作敢当,无所畏惧什么都不怕,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人能够约束,自由自在。
或许他成绩不好,不学无术,成天上网,打架,捉弄老师同学,但我觉得,这或许也就是这个年纪的少年们独特之处吧,就像他们说的“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吧
第十四章柳暗花明又一村
讲完故事后,萧谭没有再留曼莎岸,摆摆手,没再看她。
曼莎岸先是一愣,后起身离开。
大约走了有点远,她回头看了看,没有在操场看见萧谭,她轻轻吸了口气,扯了扯书包。
身后,萧谭站在桂花树下,那个位置正好是曼莎岸的视线盲区。他没嫌脏的坐在了石阶上,左手握着拳,握得紧青筋有些暴起,额尖几滴豆大的汗珠。
右手紧紧篡着一个蓝粉的信封,掌心里全是汗水,染湿了信封的一角。
他抬头望天,心头有一股热流。
他又埋头细想了一阵,手里的信封拽得更紧了。
――――不放弃。
同样,他也学不会放弃。
这一信念从那一刻开始像烙印一般永永远远的在他心中铭记。
这是他写的第一封情书,自然也不会是最后一篇。
他轻轻地抚平信封,小心翼翼地包好放进了一个小盒子里。
曼莎岸很快就回到了家,换好拖鞋烧上水后立马跑回房间。
刚推进门时,她迟疑了一下,仰头望了望对立的房间,空无一人。
罗桦彼还没有回来吗?
曼莎岸这样想着,眼神有点失落。
她又看了看四周,整个家空空落落的,一个人也没有,她也没停留多久便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明天是周六,曼莎岸计划着如何更合理的安排利用时间,彼时客厅传来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