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夏,陈时屿头一次进了趟警局。
起因他已经不记得了,常去的篮球场上发生了口角冲突,很快上升为肢体冲突。两方人马打在一起,没一会儿就被一个报警电话抓到了警局。
报警的是个十三岁左右的小姑娘。
作为见证者,一起坐上了去警局的车。
车上,朋友一个劲儿的道歉:“小屿,真对不住,平时这边环境都还挺好的。”
一边道歉一边观察眼前这位大少爷的表情,打人的不知道,但朋友心里知道,这位来头不小,是真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
陈时屿这时候脾气算不上太好,任谁出门打个篮球被送到警察局之后心情都不会好。
他闭目养神,不想开口说话。
烦的一批。
车不知道开了多久,陈时屿感觉自己手臂被戳了一下。
心情烦闷的睁开眼想让人滚,映入眼帘的不是朋友,而是刚才打电话报警的小姑娘。
跟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样子。
扎着一个简单的马尾,鬓边细碎的长发被一颗廉价的珍珠发卡固定住。
少女的脸还没有长开,带着一点婴儿肥,怯生生看着他,指了指他的手臂:“你流血了,需要创口贴吗?”
陈时屿内心烦躁不已,开口没好气:“四厘米的伤口你用两厘米的创口贴?”
少女噤了声,像是被他凶了吧唧的样子吓到了。
陈时屿重新闭上眼,靠在椅背上不想说话,想到回家还得跟文惠解释自己怎么跑警局去了,更烦。
手臂再次被戳了一下,陈时屿真的无语。
他十四岁这个年纪还没到慕少艾的时候,不管是男女在他眼里都一视同仁,并不会对女生有什么怜香惜玉的心情。并且内心还很有一点清高的做派,认为跟女生玩是背叛兄弟的行为,而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陈时屿家中有个双门挑高大衣帽间,衣服可以说是多的数不胜数,就更不需要跟女人打交道了。
即便戳他的这个少女,有一副让人看了就无法忘记的好相貌。
“我可以给你两个创口贴。”少女很认真的开口,抬眼看他,狐狸眼圆滚滚地:“这样就能贴住四厘米的伤口了。”
陈时屿想反驳,但二加二等于四是小学就学过的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