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私心,我动过撮合于筝和章浩的念头,毕竟一个是和自己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闺蜜,另一个是自己的好朋友,但是这俩像是互相犯克一样谁也看不上谁,还特别喜欢互损对方,每次都要将对方进行口头凌迟一遍才肯作罢。
于筝对章浩的评价是:“他跟个二哈似的,除了长了颗人类的脑袋,他哪里有人类的样子?一天到晚就知道招蜂引蝶,人家二哈都没他那么骚,哦!对不起,我没有要侮辱二哈的意思。”
于筝:“我得有多眼瞎才会看上他。”
章浩对于筝的评价是:“她跟个炮仗似的,除了身份证性别那一栏显示是女的,她哪里有女生的样子?一天到晚就知道噼里啪啦地乱炸,人家炮仗出个声最起码还能讨人喜庆,她出个声就能当场要人命。”
章浩:“我得有多自虐才会喜欢她。”
我当时就想把民政局搬来,让他俩立刻原地结婚。
这俩人除了互损对方极有默契外,连上我家蹭饭都特别有默契。
这不,章浩前脚刚走,于筝后脚就来了。
不过以往章浩蹭饭最起码还会象征性地带点东西,而于筝蹭饭不带东西就算了,还要我像伺候太后似的伺候她。但是这次某人竟然破天荒的带了炸鸡,然后吝啬的没带啤酒,理由是啤酒太重了,她瘦弱的胳膊提不了这么多。
能把吝啬说得这么免冠堂皇,此人也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看在炸鸡的份上,我忍住了没朝她翻白眼,我喜滋滋地拆开包装袋,浓郁的香气立即如狂风巨浪般扑向鼻子,味蕾和口腹之欲瞬间被诱惑得体无完肤,天知道,我有多久没吃这人间美味了。
就在我即将咬上那鲜嫩多汁的炸鸡时,横空出现一只手拿走了即将到口的食物,口下夺食是一件极其缺德的事,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打算对于筝这种抢人食物的反人类行为进行教育,结果一扭头就看到了面无表情的以及他手里的炸鸡,然后我才闻着味还没来得及吃上肉的炸鸡就被无情的没收了,他拿起桌上的炸鸡包装袋,将我拎出来的那一个装了回去,碍于于筝在,还颇为绅士地说道:“这个有点冷了,我拿去微波炉给你们再热一下。”
于筝受宠若惊,用手肘捅了捅我,“你家现在变得越来越温柔了哎。”她感叹完,看我一脸悲壮,又道:“人家堂堂一高冷男神,原本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现在那么事无巨细地照顾你,你还一脸不领情?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很是无奈地瞥了她一眼,有气无力道:“你知道个屁。”
于筝:“我怎么不知道,你就是小人得”
我又瞥了她一眼。
这货可能是看到我神色恹恹的,于是止住了日常怼回来的话,她将头凑近,压着脾气低声道:“姐妹,请教你个事。”
我有气无力地哼唧道:“放。”
于筝拿起桌上的水灌了一大口后道:“如果你跟一个人认识了很久,但一直以朋友的身份相处,你也一直以为自己对他没什么想法,但是某一天的某一瞬间,你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他了,你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