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南花这件事,温良从来没有想过。
他生在南花,长在南花,吃惯了这里的粮,喝惯了这里的水。
看惯了这里的景,也爱上了这里的人。
突然要离开,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尽管温良思前顾后的想了想,似乎已经没有人比他更适合离开这里了。
他不像于礼,已经有了家庭有了亲人。
也不像白王和张安安有了两个娃,在这里过着简单的生活。
他身边亲近的人,都已离自己而去,再也不会回来。
也许离开这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只不过何雪儿却说什么都要和他一起。
用何雪儿自己的话来说,我和你一样,无牵无挂,我们这样的人适合去走一趟天涯。
温良问她:“那你的公司怎么办?”
“我已经交给小玉了。”
“她能行吗?”
温良想起小玉的样子,不免有些担忧。
何雪儿认真道:“不全是她,我把股份让出去了百分之七十,交给了另一个公司代理,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我拿了二十,给小玉留下了百分之十,也就是说,我现在只是挂个名而已。”
“...你这是把公司卖了。”
“这样才好陪着你。”
“你去过外面吗?”
温良坐在海边,吹着咸风,看着那遥远的海岸地平线,在另一个尽头,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光景?
他想不出来,也想象不到。
仅仅是通过李驼那本书里记载的内容,他无时无刻都感觉自己渺小如蚁。
本以为在南花发生虫人这样的事情,足够震撼天地了,可看了那本书方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