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青涩小男友同居的日子,对于顾锦芝来说简直就是□□,梦幻极了。
一瞬间,他就成了同龄人里的人生赢家。
在徐洲一干人等还在为了相亲联姻事宜而烦恼头秃的时候,顾锦芝已经提前在左手无名指上戴上了林栩给他买的戒指,透露出已有家室的气息,提前过上了新婚生活。
另一方面,顾锦芝也算得上是事业有成,至少也经营着一家巨头娱乐公司,圈内人都称他为霸总。
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小男友实在太完美了,既有魅力又顾家,年纪还小。
因此,顾锦芝在公司里那可是意气风发,人逢喜事精神爽,又拽又狂。
而回到了家里,他就换上林栩的白衬衫,光着大腿乱晃,反正空调肯定是开足了的。
顾锦芝热衷于穿男朋友的各种衣服,当然,校服除外。
“阿栩,你怎么连高中校服都带来了?”要不要这么勤俭持家?
顾锦芝盘着腿坐在床上清理衣柜,瞠目结舌地大声喊在书房学习的林栩。
比起花里胡哨的顾锦芝,林栩在家里都是简简单单地穿顾锦芝给他买的家居服,买什么穿什么。
“我感觉平时也能穿……”林栩被召唤过来,瘦高的人影出现在顾锦芝面前,挠了挠头。
毕竟没什么太明显的,就当简单白衫穿好像也可以。
顾锦芝撇嘴想了想,还是留了,以后y用好像也可以……毕竟高中生林栩,他还没体验过,肯定更刺激。
要男朋友陪自己整理完各式各样的西装,又整理了他给林栩买的衣服,顾锦芝才懒洋洋地伸手,挂在了男朋友脖子上,头埋在其肩头。
感受到有力的手指轻轻按住大腿来固定,顾锦芝心里痒了痒,看着男朋友的侧脸都喜欢的不得了。
他简直太幸运了!
要是平时公司里的员工在这里,肯定认不出这是他们的顾总。
于是就因为这么个小小的亲近动作,两个人在书房又做了一次,透明的玻璃桌边沿将顾锦芝脚踝硌出了好几道红痕。
其实林栩一开始没想的,不过奈何芝芝太热情,他也被带跑偏了,最近着实有点不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