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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第 121 章

风露重只好对初秋林摆了摆手,说道:“你如果有意跟我回去,我会把风氏留给你。但也要有你姐姐的一半,这一半给你外甥。”

初秋林乐呵呵道:“那我不去,多没意思啊!我还是喜欢在山里当网红,粉丝又多又好玩儿,没事儿还能跟黄大仙约个会。”

初霁月啧了一声,说道:“能不能学点儿好?能不能有点儿长进?”

因为儿子他找回来的比较早,有十多年了,所以这父子俩就比较不见外,该说的说该骂的骂。

初秋林一声哇噻,不可思议道:“我三百万粉丝大网红哇!比那三线明星的粉丝都多,还都是活粉儿,您说我不长进不学好?别人家的爹有多羡慕我的爹您老知道不?”

初霁月是真的说不过这张嘴皮子,转头对风露重道:“要不你现在就把他带走吧?我就当白瞎十几年大米。”

风露重有点嫌弃的看着这个沙雕儿子,躬身道:“咱们打个商量,我要女儿,你要儿子怎么样?”

初秋林的心里要笑疯了,果然自己猫嫌狗不待见的体质从来没变过。

初霁月道:“

你看他长的还挺随你父亲的,其实认回去也不亏,至少能给你养老送终。”

风露重看了初秋林一眼,其实在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隔代遗传的可真是彻底。

那一双儿女都随风素衣,那张脸简直像绝了。

可能是老天爷不忍心让那么完美的一张脸从这世上消失,便复制粘贴了几个出来。

吵归吵,风露重最后还是决定把家资一分为二,儿女各半。

女儿虽然不在了,外孙一定不能委屈了。

他甚至连做亲子鉴定的心都没有了,就凭那张脸,还有他不说话时的气质,如果再扮上粉墨,那就是活过来的风素衣。

但想想风素衣这一生为情所扰,也没活多少年,大概属于高敏感型人格。

所以他的后人一个比一个理智,就连过世的女儿都是,结婚找来的也仅仅是与她基因最匹配的一个。

最感性的是小昳,但是小昳聪明,只觉得上一代所有人的智力全都加点给了他。

能在这样的逆风局里打出那么漂亮的一战,归宿和生活都那么完美,完全归功于他那颗聪明的脑瓜子。

时间不早,晚上风露重便歇在了霁月山庄。

虽然事情解决的比他想象的想顺利非常多,但他总觉得哪里怅然若失。

第二天一早,他在这边简单的吃了点早餐,便要告辞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