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卿云回头看去,惊呼:“那不是金喜的荷包?”
莽汉将荷包交给金喜,让金喜点点,金喜点了一遍,一个子没少。
莽汉道:“市集人多,贼人也多,那日若不是后头我跟着,贼人得了甜头,只怕故技重施,若改为明抢,恐伤了小姐。”
方卿云惊愕,才知误会了他,脸不由微微发热,行了一礼道谢。
莽汉似没料到她这般,愣了愣,直白地说:“小姐这般真好看。”
方卿云又想恼了,可这话是好话,人家还刚帮过他,她又为难了。
在莽汉赤裸裸的目光注视下,她慢慢低了头,脸滚烫滚烫。
石程看着眼前的人艳若桃李,喉头滚了滚:“那日我说贼子最喜小姐这样的肥客,不知小姐可还记得?”
方卿云不知他提起作甚,却还是点了点头,没敢看他。
石程走近一步,放低声:“而我亦然。”
“什么?”方卿云没听明白,抬头间发觉人已走开。
那莽汉手里掏出一样东西晃了晃,头也不回地走了:“这帕子,便当小姐的谢礼吧。”
方卿云一眼就认出了那是在集市上不见的帕子,下意识便想追去。
走了两步,停下脚步。
金喜急了:“小姐,那是您亲自绣的帕子,落在男子手里恐怕……”
转头看去却发现她家小姐,脸是前所有未有的红。
方卿云忍着涩意,轻轻道:“不必追了,由着他去吧。”
她听明白了,那莽汉说,他最喜她……
————————
方嫔番外!
狗作者觉得方嫔就适合一个莽汉,拥有一身矫健的腹肌,性子赤裸又闷骚,故意惹她生气,然后步步为营
小主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