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时,子时已到。
时间就像是催命的魔符,逼着人不断往前走,不能停留。
没有退路,便是最好的退路,所以他们,也都已潜进了山庄。
的确如面具所言,他已取得了那个人足够的信任,将院中的护卫尽数调走。
现在,这里俨然已成了一座没有人看护的荒宅。
山庄的主人,也就是他们这次行动的目标,叫大老板。
大老板是长安的大老板,也就算是半个天下的大老板,这个山庄,不过是他所有财产下的其中一处别院。
如果在长安,他们可能连进金刀门的机会都没有。
幸好,大老板要在这里住上一阵子。
大老板,有钱,有权,当然更有手上的功夫。
一个人若是没有什么真的本事,是不可能在这样尔虞我诈的江湖上当上大老板。
面具说,大老板有个习惯,就是一到子时,就喜欢独自坐在小楼里喝上两壶酒,一个人。
所以当他坐在屋子里的时候,是不会知道外面还有没有人的。
面具在这个时候可以将护院调出去,也可以将七杀手调进来。
不过,最近已有些不同。
大老板已经习惯坐在小楼里的时候,让面具坐在他的对面,一起喝上两杯。
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有用的方法就是好方法,至少,面具已经取得了大老板完全的信任。
他们的计划也很周密,虽然他们是七杀手,八个人,目标只有一个人,却也一定要做到天衣无缝。
大老板是高手,所以组织才要动用这么多的人手。
大老板用剑,据说他的剑法,已出神入化。
然而他的铠甲,也正是他的软肋,他的剑,长五尺三寸。
寻常人用的最多的剑,都是长三尺余寸,这样的长度,用起来最为舒适。
虽然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
可五尺三寸的长剑,却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不好拔出来。
大老板的身形并不高大魁梧,所以这样的长剑已经快到他的脖颈,就算旁边没有别人的阻挠,这样的剑也一定不怎么好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