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想了想,也是。
虽说是晚上走红毯,但今天白天估计人都已经来齐了,未必会赶早,但中午想来认识的人就落座的差不多了。
自己跟安若在观海,电影节也在观海举办,从某种角度来说算是东道主,客人都来了不去见见也说不过去。
“王叔他们应该不去吧?”秦风问道。
王安若点头:“我爸跟大伯应该是不会去的,我大伯就不说了,我爸替我考虑也不会参加的,当观众都不会,为了避嫌嘛。”
秦风抱着她,她伸出手帮他整理了一下领子:“你是不是还没走过红毯?”
“没有,之前我都不参加这种盛会的。”秦风笑道:“你是不知道作协邀请了我多少次,每年大大小小的作家盛会都会给我发邀请函,有纸质的有口头的,我还记得最隆重的一次是全球性质的科幻小说访谈会,那邀请函都是烫金的。”
“那你下午跟我走,去公司让化妆师好好给你打扮一下。”
“我自己打扮很丑吗?”
“不一样的。”王安若摇头:“走红毯要化舞台妆的,虽然你素颜已经很帅了,但能精则精。”
“是不是会上杂志封面?”秦风调侃。
王安若伸出手,在秦风的双眼注视下弹了他一个脑瓜崩:“杂志得专门约稿,不过肯定会上新闻头条。”
秦风也不恼,因为王安若弹完了会自己给他揉一揉,略带冰凉的小手在额头上轻轻的揉搓着。
“上头条也不错。”他思索片刻,笃定的说道:“头条比杂志看的人多,说的话也会被更多人听到。”
“你以前为什么不图出名呢?”
“我以前只想赚钱。”秦风深深在王安若发间嗅了一口:“现在,我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咱俩要结婚了。”
——
今天要的就是一个张扬,所以秦风开出了他那辆黑色的兰博基尼。
倒不是说红色的法拉利不惹眼,而是那辆车三天前就被李晓云给借走了。
虽然是王安若的发小,可是李潇潇这个艺名远不如方念薇来的有知名度,她常年出演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片子的女二,不管是名气还是财富都有欠缺,再加上家底也没有王家这么殷实,日子过的也算紧巴。
她买的车,就更偏向于性价比了,跑车显然不在考虑范围内。
但今晚是金鸡百花电影节的开幕仪式,全国各地的媒体都会齐聚观海,所有人都绞尽脑汁要在聚光灯下造势,越是抓人眼球,流量便越高。
这是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
“开超跑来逛小吃街,在整个观海市也只有我们秦大作家能做出这种事来呢。”
“还不是你说今天不能低调的?”秦风想了想,然后笑着说:“不过这确实是我能做出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