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这么多年,投了无数稿,就这次市晚报举办的“民工诗歌”初选了自己的一篇。
可这些刘艳并不知道,余刚还是要装下去。更主要的是,有了刘艳,他再也不用花钱到那些低俗的地方解决自己的生理需要。而且刘艳实在漂亮,又是大学生,又有都市味道,真是意外的惊喜。
朋友们约刘艳出去玩,刘艳再也不敢去,更不敢把余刚带出去给朋友们看。
她知道现在的余刚只会让朋友们笑话,她要等余刚成名的那天,她要让朋友们羡慕自己。
但刘艳慢慢觉得生活有点不对,毕竟自己习惯了都市的生活,现在却像来这座城市打工外乡妹,下班就回到租的房间,吃自己做的饭,买便宜的钱。
刘艳开始跟余刚说,希望他换个工作环境,试着到一些公司应聘,不仅能换环境,还能增加一点收入。刘艳始终相信余刚的能力,说能力比文凭更重要,说很多公司都是重视实际能力。
在刘艳的鼓励下,余刚信心满满的去一些公司应聘。结果连高中毕业证书都拿不出的余刚全部被拒绝,甚至受到不少公司的暗讽。
余刚开始抱怨这个社会,抱怨人们的势利,抱怨那些人不懂得欣赏。然后说自己还是坚持文学梦,不向低俗的势利低头。
刘艳开始重新审视余刚。在她心中,一直认为余刚是优秀的,是出类拔萃的,但通过这些应聘,她发现余刚并不是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出色。
这时她也发现余刚除了诗歌其它什么体裁都不会。难道自己选择错误?刘艳仔细打量这个男人。头发长年乱糟糟,衣服也一直脏呼呼,有时刚回来手都没洗就直接有性需要。
她一直把这些看成诗人的另类特质,而且她承认余刚的这些平常看起来又脏又乱还带点粗暴的性过程,反而让她有了另一种性满足。
她跟秦龙雨以前也经常有性生活,但秦龙雨是个处处讲究的男孩子,先要洗澡,要把房间的气氛布置好,放些柔和音乐,性过程一直斯斯文文,怕弄伤什么似的。
刘艳现在怀疑,当初之所以坚决要跟秦龙雨分手,而选择跟余刚同居,到底是因为看中余刚会写诗歌还是潜意识里喜欢上与余刚性爱的过程。
刘艳父母找过她,问她过的好不好,需不需要钱,最后说现在是不是后悔了,后悔了就早点回家。
刘艳最怕后面的那句话。她从来性格就倔强,从不妥协。她现在宁愿苦一些,也不愿意父母看笑话。于是她笑着说不需要钱,自己过的很好。
转身离去的时候,刘艳第一次流下了泪水。
刘艳怀孕了。当她用验孕棒测试出结果时,复杂的心情实在无法表述。余刚却高兴说,那我们结婚吧,结婚了,你父母肯定原谅你。
刘艳觉得也只能这样,还能有什么办法。
于是她想办法回家把户口本偷了出来,然后跟余刚回他老家办结婚证。
那是一个贫穷而封闭的村子,从来没人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差不多全村人都来看,余刚觉得很有面子。
老家简单的办了几桌,请了些亲戚与邻居。看着破旧的房屋,老式破损的床,刘艳实在住不下去,办完证第二天就赶了回来。
父母知道她偷偷办了结婚证,并已经怀孕,不仅没有原谅,反而气得发疯,父亲甚至跟她说要断绝父女关系,让她以后再也别回家。
刘艳与余刚不得不换了地方住,因为以前住的地方租金比较高。新换的地方有点小,而且有点破旧,光线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