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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六,合伙

然后,我又跟着股民们买进了百分之十的股票。

股民们就开始疯抢我们的股票。

我们的股价直线上升,我们公司的市值,一夜之间上升到了千亿。

这时候,我悄悄将买进的股票渐次卖出了百分之三十,狠狠地赚了一大把,再通过地下钱庄将手中的钱转移到新加坡。

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我紧紧的攥在手里——不是要等到了顶峰才卖出,而是因为它已成为了利器。

杀人不见血的利器!

看见公司市值达到了千亿,诺康欢天喜地的邀请我一起喝香槟。

而这时候,我却做起了过河拆桥的事情。

让诺康退出股份,收购他的公司。

诺康自然是不会同意的。

这时候我又提出,既然他不愿拿钱走人,那我就拿钱走人。他买下我手里百分之八十的股份,也就是买下我们的公司。

诺康欢天喜地的同意了。

要买下市值如此高的公司,就必须花很大一笔钱。

诺康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去银行贷了一大笔款,才从我的手里买下了百分之八十的股份。

他接手了我们的公司,也就必须承担起我们公司欠下的所有债务。

一切协议签订好后,我就在新闻媒体前突然宣布,我们退出了诺康的公司,由诺康全权独资。

这个消息一传出,对诺康公司的股价造成了小小的波动,股价下跌了一点点。

而这时候的我,却突然抛出百分之十的股票。第二天又抛出百分之十的股票。第三天又是百分之十。

诺康的股票再也坚持不住了,发生了断崖式下跌。

股民们纷纷抛出持有的股票。

这样的后果就是,一开盘就跌停。

这对股民们造成了恐慌,全都争先恐后的抛出自己的股票。

诺康知道后,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最后只好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