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府,邹县,白马河岸。
百余衣衫褴褛的百姓,战战兢兢的跪在地上,双手高高举着《大诰》。
就在这群百姓不远处,正有两伙人在对峙。
一伙身着衙役服饰,领头的正是邹县县令全秀善。
与他们对峙的,则是一群身着土红色短服的壮汉。
看样式,正是大明预备役的制式服装。
而领头的,则是一名身着皮甲,腰跨苗刀的彪形大汉。
只可惜,这名大汉右手被齐腕斩断,只有一只左手完好。
此人正是大明邹县县尉、兼预备役负责人卢大壮。
他时不时的用仅剩的那一只手,去捋自己左胸衣襟,那上面用金色丝线绣着一柄长刀。
大明的九级功勋各有标志。
九等公士是一杆长枪,八等上造是两杆长枪头部交叉,七等骑尉就是三杆长枪交叉。
六等大夫则换成了一把长刀,一二三把刀代表中三勋。
上三勋则是剑加一个盾形边框,同样是根据剑的数量分等级。
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获得功勋封赏之人,可以用金线绣在左胸衣襟以示荣耀。
卢大壮衣襟上绣的是一把长刀,代表着他拥有大夫的勋位。
大明标准的军功特权阶级。
当然,如果没有这个功勋,他也不可能军转官成为县尉。
此时他正不屑的看着自己的顶头上司,吊儿郎当的道:
“这不是全县令吗,什么风把你吹过来了?”
全秀善指着他,喝道:“卢县尉,是谁给你的权力,调动县内预备役的?”
卢大壮一脸无辜的道:“全县令你可不要血口喷啊……那个人,我老卢向来最守规矩。”
全秀善冷喝道:“事实就在眼前,你还想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