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他拍了战损妆,高挺鼻梁上划过一抹血痕,他穿着一身黑色战袍,俊美妖孽中又透着股野性不羁的张扬与狂痞。
确实帅到人神共愤!
不过那家伙私下里的性格,真是让阿彩不敢苟同。
他就仗着她好欺负,总是惹她生气。
“阿彩,最近我老公他们团在开演唱会,你陪我去看吧?”
阿彩摇摇头,“我医馆忙,而且我最近还要学习文化课,没时间啦。”
阿彩没有上过大学,她这一年都在读夜大。
希望能够多学点文化知识。
盛夏虽然有点小失望,但没有勉强阿彩。
阿彩忙到晚上八点才回去,虽然医馆扩大了,但阿彩还是住以前医馆的那个小院子里。
她走到院子门口时,看到门框上斜倚着一道狂野不羁的身影。
“你怎么忙到现在才回来?我等你两个小时了,你去下一碗西红柿鸡蛋面,我快饿死了。”
男人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阿彩眨巴了下眼睛,水灵灵的杏眸里闪过一抹不解,“你不是明晚要开演唱会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季池挑了下眉梢,唇角勾起坏坏的笑,“哟,挺关注我啊。”
他笑起来时,又欲又痞,再加上现在他成了偶像,五官和脸型愈发精致俊美。
阿彩是个颜控,她承认,这坏家伙的各个点,都长在了她的审美上。
她打开门,季池像进自己家一样迈步进去。
阿彩进到厨房时,他跟了过去,他伸手,从身后将她抱住。
阿彩身子猛地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