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群人都围着团团转,周小果突然想到一个词:团宠。
还别说老爷子起的这个小名儿,这会儿还挺应景。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多热闹,平时团团醒来最多一个多小时就要接着睡觉。
但今天小家伙一直都精神得很,下午三点多醒的,直到六点快要吃晚饭前才睡着,一觉又睡到快九点了才醒。
看着团团精神抖擞地挥舞着小胳膊,周小果有种预感:
她家这个小家伙是个喜欢热闹的,以后肯定有得闹腾。
当妈的预感都很准,果然在过了团团的满月宴,等钱文远和钱书海他们全部都回去后,团团就每天都要闹着出门。
每天不带他出门溜一圈,他就在家里扯着嗓子干嚎,还会做出委屈的小表情,惹得老爷子说他是个小人精。
看团团这么喜欢出门,等他满了三个月后,
周小果就每天带着他去服装店转一圈。
既满足了团团要出门的要求,周小果也能顺便料理一下服装店。
之所以说顺便,是因为在周小果怀孕后期,她就把服装店以股份形式交给贺晨光打理,而她自己则准备开一家书店。
开书店周小果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她没有做生意的天赋,目光也不够独道,虽然能凭借前世所知道的一些经验,但只能说保持现状没问题。
想做大做强,她确实不是那块材料。
而且她的志向也不是成为企业家大富豪,她还是想写书立著,实现她前世想当作家的梦想。
但她也不想把所有的经济压力都压在贺晨光身上,或者换个说法,就是在实现梦想的前提下,她想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收入。
任何时候,周小果都不愿意手心向上。
而开书店既能满足有经济收入这一点,相对又不需要多少经验。
只需要请一个店员打理书店,她就可以坐在办公室里码字,可说是挣钱写稿两不误。
在团团满半岁的时候,在《丽人衣橱》服装店的对面,开了家《知味书屋》,老板正是周小果。
这次周小果开的书店并不大,店面面积只有六十多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