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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老骥伏枥

第282章 老骥伏枥

正史《晋阳史》记载这位富有传奇色彩,后被追谥号为“光献贞化翊天圣文高皇后”时,只有八个字的评价:“宅心渊静,禀德柔嘉”,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所幸的是,通过后世吟游诗人的吟颂和说书传唱的版本,倒可以七七八八地拼凑出一条基本的脉络:这位具体姓氏皆记述不详的女子只有一个小名阿蔚流传后世,她十二岁时就时就嫁给了孟啸尘的父亲孟裕琛,那时的孟裕琛仅仅是个不起眼的王子,义渠王室一直都人丁兴旺,孟裕琛在十八名王子里排行十七,按照正常发展,最终只能继承普通爵位而已,更悲惨的是,孟裕琛与当时的舆论公认的继承人,大王子孟耀不合,义渠的贵族对这位籍籍无名的十七王子唯恐避之不及,但阿蔚却与孟裕琛共历艰辛,不离不弃,甚至经常提出一些独到的以前,如劝说孟裕琛避开王都到…发展,这就成功躲开了“之乱”得以幸存,最终脱颖而出,成为大汗。可阿蔚却在怀上孟啸尘后颠沛流离,最终难产而死。孟裕琛十分悲痛,身为汗王后却三年未成续弦,直到当时的…冒死进谏,国不可一日无后,才挑了位族女为后,也就是,生了一个女儿,孟若。孟啸尘比孟若大四岁。

如果在南面分封卫国是为了防范南越,在西面分封沧国是为了抵御西戎,在东面分封澜国是对东面辽阔大海的敬畏,那在北方分封燕国,是为了什么?燕国之北,只有白皑皑的雪山,看不到边际。

东方诸国说我们“射猎禽兽为生”。我们虽然没有像燕国那样,拥有蒙塔尔草原那样最大的草原,可我们的牧草肥沃,西戎的每一块草皮地下,都不知浸透着多少族人的血肉。

我读书不多,却曾听你们东方有位诗人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说得真好啊,正是那些死去的族人,那样的精神,支撑着我们。我老了,年轻时候打起仗来,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算什么?而现在,下雨天全身都痛,但我知道,有这种精神在,我们西戎即使乱,却总也亡不了。

他稍稍感到自己不那么像个傻瓜了。

汗水顺着他肌肉发达的后背流了下来。

顿时变了色,显得气汹汹的。

他告诉自己别当胆小鬼,他要表现得像一个男人一样,不管心里怎么想的。最糟糕的事情莫过于让自己丢脸了,比死还让人害怕。

何诺喜欢美食,袖口上纤尘不染,粉红的脸颊看不出一点胡渣儿。(胡茬儿)

他看见眼泪在她眼圈里打转。

孟啸尘见何诺准备得这么复杂,摇了摇头。

孟啸尘不太爱吃火腿,嫌弃那股陈腐的油腻涩味。

倒是草原烤的羊肉爽口,合一些剁碎了的香菜,煮上香喷喷的奶茶,帐篷里的香气,可以管上好几天。

吃了一口,感觉舌头要粘住上膛一样,有些咬不动。

只是,…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

掏出斩龙刀,切成薄片,瘦肉鲜红如火,肥肉依稀透明。

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

脂多肉厚,丰腴适口。

一味死咸。(孟啸尘吃咸,好重口)

细心地帮慕雁兮剔除鱼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