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想。”诺厄非尔斯单独一只诡的时候,会模拟跟各种人或者诡鱼打交道,想象如何应对各种难缠的情境,是个消磨时间的好办法。
孙不愁偷偷翻了个白眼:“那你有没有想出什么提前退场的办法?”
“输光了就可以走。”诺厄非尔斯的目光冷淡地扫过宴会厅。
既然说是宴会,那自然有点心——一些看不出原本样貌的诡物残肢,也会有酒水——充满腥气、惨烈情绪的鲜血或者不明液体。
宴会的来宾虽然都是诡王,但是诡王也是有高低之分的,越能维持人形的能力越高,不过有的走着走着,身上就开始出现重影了。
粗俗,低级,令他作呕。
诺厄非尔斯摸了摸耳坠,楼主不在的一天,想她。
“你知道吗?你刚才提出我诡物生涯中面对过的最大一个难题。”孙不愁只知道怎么赢,还真不知道怎么输,这选择也太挑战他的能力了。
“你很幸运。”诺厄非尔斯在古堡里就领教过他的天赋了,他也是看上这一点才选中的他。
当时,也有很大的原因是楼里没其他合适的诡了,他总不可能征童工吧。
“这种幸运在你想输的时候也会让你输的。”
“这可不一定。”孙不愁的确没什么把握,他从来没往这个方向试过他的能力,不知道能不能应验,有些紧张地搓了搓手。
“选你最想选的,你觉得哪个数字最可能第一场就淘汰出局的。”
站着说话不腰疼,孙不愁又偷偷地翻了个白眼,十万个数字,这么多怎么选?
他闭上眼睛又睁开,反复几次,抬起手臂指了两个:“第一和最后一个吧。”
“只选一个,。”诺厄非尔斯打算一把全输掉,然后直接退场。
“嘶——”孙不愁抠了抠脖子上的血线,百般纠结后指向最开头的数字,“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