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然后还会进行特殊财产的分割。
比如房产、股票、股权、保险、知识产权权益等。
这些都是法律规定。
但是现实生活当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种。
并且双方的财产也很复杂,还有现实生活当中的诸多因素,加起来都很复杂。
法律难以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界定,并且做出法律条文解释。
对于财产分割比例上,法律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比如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
可是具体是怎么划分财产的,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个时候就要用到——自由裁量权。
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裁量。
法官还可以根据过错程度来决定财产的划分。
而这个案子里面.
刘婷最后这么判决的原因很简单。
双方的婚后财产,全部归王茹。
因为王茹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而且王茹没有劳动能力,加上王茹平时也承担了家务劳动,还可以抚养孩子。
尽管王茹现在还没小孩,可是王茹在法庭上说自己已经在备孕了,每天都很辛苦。
刘婷认为,王宇轩平时上交的工资,刘婷有很大一部分也用在了家庭里面,用在自己的身上比较少。
说白了就是.王茹可以生孩子,还要做家务,打扫家务,洗衣、做饭、和全职保姆一样。
就算王茹现在没生孩子,可备孕不也是一样很辛苦吗?
难道备孕的辛苦就应该看不到吗?
虽然有监控录像.
可监控录像也不可能监控到家庭的每一个角落。
难道王茹平时在家庭里面就什么都没有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