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露轻拍着繁锦的背,他轻轻说道:“肝儿,我知道你难过的点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她就算记不住事了也还是要继续摆布你。家务事断不了官司,也没人能断清楚,但是你有我啊,以后我赚的钱都给你。你的母亲没给你尊重和疼爱,我加倍补给你。我只希望你别折磨自己,好吗?”
繁锦点了点头说:“好。”
秋露陪繁锦出差回来的那个周末,他们把苏云送去了专业的护理机构。一切都安顿妥当之后,苏云清醒了那么一阵,她问繁锦:“你就准备一直跟那个男人鬼混下去吗?”
繁锦坐到了苏云旁边,他平静了一下情绪,然后说道:“妈,那个男人是我的爱人,我们在一起不是鬼混。虽然你不理解也不支持,但我爱他。要跟他过一辈子。妈,其实我觉得你得这个病挺好的,不是因为恨你,而是真的觉得这是件好事,或许只有遗忘才能让你解脱吧。忘记心里有那么多伤,才会再次感觉到幸福吧。”
从护理机构出来,繁锦回到车边,秋露一直等在那。
秋露看到繁锦情绪不太好,于是提出让繁锦推着他去散步。
这家护理机构在郊区,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挺适合散步的。
“猫儿,我们俩就这样一起过到白头吧。”
“好。”
在整个散步的过程中,他们没再说什么,就这样静静地走着,享受着相互的陪伴。
等到秋天开学的时候,孟天回来了。他选了神经外科。偶尔会在秋露家住,孟天和繁锦依然相互嫌弃,但凑得上时间的话,繁锦去学校的时候会带着孟天一起。
秋露的腿恢复的很好,他现在可以依靠拐杖直立行走了,所以他们又搬回了澜园去住。
秋露的新书销量非常好,他也一举成为了新晋人气作家。
田野和齐铭经常去他家打麻将,一来二回的也就跟孟天熟了起来。
因为孟天天然呆的属性,田野和齐铭非常热衷于逗他。
秋露有一次开玩笑说他是孟天他叔,后来田野和齐铭就一直管孟天叫大侄子。
等到孟天硕士毕业的时候,秋露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虽然天阴下雨还是会疼,但基本已经恢复到了出车祸之前的程度。
孟天两年时间修够了所有学分,但硕士毕业之后,没有继续在大读博,而是去了大。
孟天刚到市的时候,天天给秋露打电话说要回b城,说市太热了,他一刻也待不下去了。
秋露温声细语地安慰着孟天,繁锦夺走电话让孟天滚回丹麦挨冻去,再敢半夜十一点半打电话跟秋露煲电话粥,就把他拉黑。
孟天被挂了电话,觉得莫名其妙。大晚上打电话怎么了?又没吃他们家大米。
挂了电话,繁锦气呼呼地说:“猫儿,以后晚上九点半之后,你就不准接小屁孩的电话。说起来没完了,你穿着带兔子毛球尾巴的衣服跟小屁孩煲电话粥,你有想过我的感受吗???”
秋露故意摇了摇戴在脖子上的铃铛,然后学着猫一样爬到了繁锦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