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路易斯曾暗恋过一个女生,他记得女生很漂亮,在他被那些不良坏学生欺负受伤的时候,曾经递给他纸巾,帮他擦拭伤口。
但可惜,女生不会看得上他这种类型的书呆子,路易斯一直很自卑,不敢向女生表白,直到女生有了男朋友,而那个人还是当初欺凌过他的不良学生,他虽然不甘心,但还是默默忍耐。
直到,女生向他哭诉,男朋友出轨了,她伤心极了,趴在他肩上痛哭。
那是这辈子路易斯第一次和女生这么近的身体接触,爱像是洪水一发不可收拾的泛滥,冲昏了他的脑袋。
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可怕念头,也许他不是英雄,但他也想抓住这唯一一次的机会。
路易斯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他找到了那个不良学生的家,按响了门铃。
那个不良学生看见他的时候很惊讶,当他诚恳的表明来意,并请求他不要再伤害那个女生时,那人哈哈大笑,瞧着他就像在看一个白痴。
紧接着,路易斯被狠狠揍了一顿。
他至今还记得,男生轻蔑嘲讽的嘴脸,踩在他的身上,朝着他不屑道:“就算我不要她,也轮不到你,知道为什么吗?世界上根本不会有人喜欢像你这样恶心的怪物。”
路易斯突然被刺激到了,眼眸通红,身体里突然涌出一股力量让他将男生掀翻在地,紧接着,他拿出裤子口袋里的折叠刀,朝着男生狠狠捅了进去。
他骑到了男生的身上,不断地扬手,拿着刀捅下去,他也记不清捅了多少刀。
等到男生再也起不来,毫无动静的时候,路易斯才站起身来,伸手擦了擦脸上的血迹,但没有擦干净。
他的手上也全都是血,粘腻的感觉令他非常不舒服,他有强迫症和洁癖,忍受不了半点肮脏。
路易斯扔下尸体,去了洗手间,花了整整一个小时,才把自己打理干净。
他会停留这么长时间,是因为他一早已经打听到,男生是独居,父母都不在家,而且今天他找了一个妓女上门,而路易斯已经假装另一个客人,花钱买下了那个妓女一整天的时间。
所以,在这段时间,谁都不会来。
路易斯从来不是一个毫无计划的人,杀人并不是出于一时冲动,而是他早已下了决心,要得到心爱的女生,就必须先除掉这个男生。
如果他不肯离开,那么路易斯会亲自送他走。
清理完了案发现场,拿走了所有的财物,弄乱了他的家,造成了抢劫犯入室行劫,意外撞见屋主,于是狠心杀人的场面。
最后,路易斯将刀藏在书包里,便离开了。
说实话,做这件事之前,他计划的时候不害怕,甚至还极为兴奋激动,也不纠结,可是做完之后,走在路上,最初的兴奋激动已经褪去,留下来的,是一种强烈的负罪感。
那时,他才恍然意识到,他竟然杀了一个人。
他做了多么恐怖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