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不用发愁,战乱平息后,贤能的英才会浮出水面投奔朝廷的。这位吴县令说紫云姑娘押运着300多辆马车,这些马车里面除了金银珠宝就是粮食,都是进贡陛下的,定能缓解陛下的急需。”
“爱妃又和朕想到一起了。你是了解紫云姑娘的,她这次还乡探母不是唯一的目的。”
“那她还有啥目的?”
“为朕和朝廷解忧呀!”
崔贵妃这才真正明白了紫云这次还乡的用意,不得不从心里佩服和喜欢这个小宫女。
其实,皇上和娘娘都想多了,紫云这次还乡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看望自己的父母和弟弟,他们分别得太久了。而且是在那种情况下分手的,又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战乱,能平安见面真的是托了大福。打击恶霸为朝廷筹集银两和粮食都是搂草打兔子带捎的顺便而已。
车队又经过三四天的长途跋涉离长安城越来越近了。曹猛和文娟新婚的热度却没有丝毫的减退,两人还是那样你恩我爱,亲亲热热,这得归功于文娟。
她虽然从外表上看是一位文雅、端庄、美丽的媳妇,而她的内心却欲火中烧,古人称这种现象为“闷骚”。
文娟经历了战乱,懂得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深谙取悦男人的技巧。她知道要想让狗儿听话就不能一次把它喂饱,有饥饿感的狗儿才最乖、最听话。
所以,她也不能一次让新郎官吃饱,但必须让他吃好,若不让他吃好、失去了新鲜的美味感,他会失望或产生厌烦的情绪,给他们的感情带来危机。
“娘子,你、你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最好的女人!”
虽然天气不热,曹猛却大汗淋漓,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对情绪高涨的文娟说道。
“我郎呀,你是我们大唐帝国最棒的男人!”
文娟本应该借着曹猛的话说他是自己见过的最棒的男人,但她觉得这样说会让曹猛多心、多虑。所以才这样说。
曹猛擦去脸上欲滴的汗水,鼓起胸大肌自豪地说:“俺这身肌肉都是平时练出来的。”
“我的郎呀,”文娟靠在曹猛的胸前一边抚摸他的胸大肌,一边说道,“妾好喜欢!”
文娟的这四个字让曹猛高兴了很多天。
白天,曹猛带领士兵护卫车队,越接近长安城沿途的道路越好走,路上的劫匪越少也就越安全。曹猛有骑在马上睡觉的本事,白天他基本上都在马背上睡大觉。
文娟和小翠坐在花车里窃窃私语,不时发出嘻嘻的笑声。
紫云见两个妹妹如此开心也不骑马了,同她们一起坐进了花车里。
两个女人在一起已经很热闹了,三个女人在一起就更加热闹。紫云同她们俩在一起当然是以大姐的口吻同她们说话:“文娟,有了男人后的感觉如何呀?”
“回姐的话,感觉忒好了。”
“有多好?”
“好得没法用话说呀,我找不到更满意的词汇来描述。但可用一个字来概括。”
“啥字?说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