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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大结局

两个漂亮的小孩也不认生,看到陈清南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他,异口同声地喊:“爸爸!!”

江骊歌等人都瞪大双眼看着陈清南,陈清南顿时有点不知所措,吞吞吐吐地解释道:“如果我说这一切都是可以解释的,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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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结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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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想说几句,这是我第一次写书,当时什么也不懂,就想着要写小说,然后用一天就写了一万多字,后面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一天最高写1.8万字。但是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黄金三章,什么是勾子,什么是起承转合。

反正乱写一通,前面也没有确定自己的风格,写出来像个缝合怪,还请大家不要见怪。本来很多人告诉我超过13w,数据不好就切书吧。

可是这是我的第一本书啊,我怎么会太监或草草完结呢。我一直想要写一本小说,从十几年前就已经有这个念头了,这次好不容易把小说写出来了。

虽然没什么人看,但是我也从中学习到了很多东西,如果有人能从头看到完结,那肯定能看到我文风的变化,从一坨大便,变成可以堆肥的肥料,虽然还是大便,但是比之前香多了。

一开始,本意是想把这本小说写到100w字的,但是第一次写没有经验,主角的发展太顺利,成长得太快,导致写无可写。

本小说写得是比较平淡,但是我觉得有几个人应该写得比较有个性点了吧。

江文武和刘志坚是我觉得最有明显特征的两个人物。我写感情戏不行,所以在后面干脆一锅端算了,也不用写什么卿卿我我的。

梁秋云我一直在想着让她怎么回归的,但是写着写着就忘了,只能在最后结尾交代一下。

她的事件大家自己推测就好。可能还有一些坑没填好,但是作为码字人,真的是很容易就忘记自己写的东西了。还要不断回头翻看自己写了个啥,才能接上原来的剧情。

以前一直以为那些作者真是健忘,这点剧情都记不住,真到了自己写时,竟然也是健忘得很。根本记不住啊!

我准备开第二本书,这本我要好好推敲一下前面三章,就为了能给大家展示一个全新的我!我不会在写小说这条路上退缩的。这是我可以写到老的事业。

是的,我把写作当成事业!我知道我扑街,但是我不服输,还是要继续写下去,总有一天,大家都会喜欢我写的大便,这就是我码字的动力!

第二本书,我写了大纲,又推翻重写,已经推翻两次了,第二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与大家见面,但是我是想写够八万再投稿。

我不想再扑,我也想吃上码字这碗饭,还请大家多多指出宝贵意见,你们的每个意见我都会认真慎重地对待。谢谢大家能耐心看完!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与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