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法类
1.创作工具:软笔书法作品使用毛笔进行创作。
2.创作纸张:毛笔书法作品使用4尺(140x70竖式)以内纸张进行书写;硬笔书法作品用4大小纸张进行书写。
3.释文要求:除正楷以外的其他字体作品须另附释文(可用wr电子文档)。
4.书法作品请提交原件,等待校赛评选,再将晋级后的作品进行高清拍照或者扫描,并由团委统一在网上进行提交参加市赛。
二、国画类
1.创作工具:国画作品使用毛笔进行创作。
2.创作纸张:国画作品使用4尺(140x70)以内纸张进行创作。
3.国画作品请提交原件,等待校赛评选,再将晋级后的作品进行高清拍照或者扫描,并由团委统一在网上进行提交参加市赛。
三、摄影类
1.摄影类。
1参赛选手需提交作品、作品名称和100字以内的作品描述,并提供拍摄位置信息,上述材料均将作为评选依据。
2参赛作品需为格式,保证清晰度。原则上仅接受彩色照片投稿,允许适度调整亮度及色彩,但不允许对图片进行内容上的增加或删减,不能对原始影像进行电脑合成等技术调整。
3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张),每组按照一幅作品计算。如以一个标题下多张作品集合成一个画面投稿的,视为组照,在评选标准中组照与单张等同。
4参赛作品须有完整的x(可交换图像文件格式)信息,作品入展后需提供原始文件。
2.短视频类。
1参赛作品体裁不限,横屏、竖屏视频均可,时长30秒以上、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4,编码.264,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或1080x1920,宽高比为16:9(横屏)或9:16(竖屏)为佳;对白、旁白和解说均需加配字幕,中文字幕应用字准确,不使用繁体字。
2提交参赛作品时,需提供视频封面图(格式为或,文件不大于5b,尺寸不低于960x600)。
3.摄影类作品均按照要求提供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