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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天子脚下有妖魔?

要说令天庭仙家最留恋人间的头两样莫过于,美食和美酒。

开封城一处别致的三层客栈,在一座人工湖上,还有很多树木花草,风景秀丽。

隔着闹市,似有闹中取静之感,非常适合文人雅士,平常百姓是花费不起的。

“柳轩客栈。不错,就这儿了。”

“姑娘,这是要歇个脚吃点东西还是住店?”面瘦长粗嗓的掌柜迎道。

见进门的姑娘,气质不凡,又手握宝剑,十足的女侠风范,估计是江湖上某位武林世家的大小姐。

阅历丰富的掌柜,不敢有所怠慢,因为做生意的难免要和江湖人士打上交道。

江湖人无拘无束有时连官府都管束不了,所以生意人要么结交要么避之,得罪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嗯两样都要。劳烦安排个房间,最好是靠里的,不想有人打扰。”

“唉好勒。那个姑娘,我们柳轩客栈是这样的价格,天字号厢房二十两银子一晚,地字号厢房十二两银子一晚,人字号厢房最便宜,是一晚五两银子。您是要住几晚,哪字号厢房?”

钱对神仙来说是没概念的,因为用不着,不过天庭有禁令不得在人间查案逗留时,使用法术变幻钱来获取凡人之物,这与骗取无差别。

因法术所幻化的东西,是有保存期的,一旦过了时限,就会变回原形,所以用法术变的银两最终会变成一口气或者一堆石头木头之类的。

七不应仙子摸了摸口袋,猛然想到,先前在文财神那边换来的银子应该还有好几百两,还有大金元宝,够用了。

再把手伸向怀里,嘴里默念一句不清不楚的话后,掏出来一袋银子。

“住多长时间我还没想好。喏,这里有五十两。就人字号吧,住到第三日,我再做打算。”

“剩下的二十两就放在你这里,用作点心和平时用餐,反正饿的时候我会说的。这会儿就可以上点心了,送到我房间,谢了。”

“好勒,姑娘请稍等。”掌柜的忙唤来小二,吩咐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