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施诗放下了手中的杯子,急忙为闺蜜发帖辩解,闺蜜值得拥有更好的男人,不一定非要是易百绥。最近的她精神了不少,身上的红疱淡化了不少,那种难以忍受的痛痒也在慢慢减少,从一天几次到几天一次,程度也在降低,照这种形式下去,她的肌肤会慢慢恢复如初。她终于明白,此症不需要解药,随着时间流逝就会不攻自破。那只是李千暖给她的教训,
陆雨丛拿起果汁继续喝:“易百绥订婚肯定会引起不小的轰动,这些媒体也是为了营造声势,爱怎么说随他们去吧!”
“喂雨丛,你和百里雪健发展的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订婚啊?”
“我觉得,我和他好像处成了好哥们。”
“啊?好哥们?”
“对!好哥们!不见他时我没有一点期待,面对他时我没有一点心动,但是我们两个能做到无话不谈,就像朋友那样,相处的倒也轻松。”
“那他对你呢?”
“我感觉,他和我的感觉差不多。说白了,我们两个人就是为了应付家里人,与其找个陌生人重新了解,还不如找百里雪健省事。”
“豪门联姻不都是这样吗?不是爱人是伙伴,相互扶持,相互利用,却也能相濡以沫一生。”
“可是我不想要这样的婚姻,我想和我哥哥一样,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结婚。”
“百里雪健英俊多金,到哪里都能迷倒一片,你可以试着喜欢他啊!争取把好哥们转化为好情侣。”
“不可能,有些人一眼万年,有些人看了万年还是那样。”
陆雨丛的眼前浮现出一个男子的身影,身姿如松,海拔超高,一身米白西装,宛如月光倾斜,浓眉如墨,眼眸深邃,一头浓密的黑茶短发闪烁着墨玉般的光泽,映衬出他英俊的面庞。
她至今都记得那种浑然天成的自然魅力,那日她第一次和百里雪健约会,喝多了就在水池边干呕。男子一个箭步走上前,一把揽住她纤细的腰肢,姿势暧昧,似乎下一秒随时有可能会发生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