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那天,陆政屿是回陆家过的,但晚上还是回来了,越书禹早早备好的菜终究还是用上了,以及冰箱里面放着的足够两个人吃的冰激凌蛋糕。
吃过饭后,越书禹跑到楼上将已经装裱好的画拿下来,“我画的,喜欢吗?”
画上是两人第一次相见时,陆政屿的的样子。
陆政屿没回答,视线从画上划过,伸手将越书禹拽进怀里,手掌从越书禹的衣服下摆滑进去,摩挲着越书禹的皮肤,“给上吗?”
越书禹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直到感受到陆政屿的手碰到某个地方。
“给。”
被陆政屿抱着回卧室的路上,越书禹忽然想明白为什么是今天了。
因为之前年龄不够,陆政屿遵纪守法。
将越书禹压在身下,弄得喘息不止的时候,陆政屿忽然起身,抬眸看了眼旁边的小盒子,问道:“永久标记,愿意吗?”
越书禹早已没了什么力气,但听到陆政屿的话,还是抬手抱住了陆政屿的脖子,献祭般的贴上去,“愿意。”
“那别人可没机会碰你了。”
“只让你碰。”
但最终陆政屿还是没有永久标记越书禹,只是做了临时标记。
床上的话不能信,越书禹能卖给自己,就能卖给别人,自己何必断了人家未来的财路呢。
又过了半年,越书禹参加了一个很大的比赛,奖金很丰厚,他得奖了,画作也被人买走了,他赚到了五十万。
等陆政屿回家后,越书禹将陆政屿之前给他的那张卡放到陆政屿面前。
陆政屿坐在办公椅上,看着桌子上的卡,皱眉,语气恶劣,“怎么?找到下家了?打算去别人床上了?”
越书禹反应了很久,才明白了陆政屿的意思。
他以为的恋爱,在陆政屿眼里,是包养。
原来那笔钱,不是陆政屿喜欢自己,看自己可怜给自己的,而是包养他的费用。
买他和他上床。
越书禹试着张了三次嘴,才终于发出声音,“卡里的钱,我用了二百九十七万,昨天我转进去了六十三万,我欠你二百三十四万,我会尽快还给你。”
用的三百万,大部分是用来还债,剩下的买了体面的、可以跟着陆政屿出门的衣服。
“你该得的,不用还。”
哦,是他卖身得到的钱,所以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