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撩过额发,来自北方冻原与大洋水汽的信风,捎着牛仔帽下的蔚蓝眼瞳一路向上,直至迷失在万里晴空中,那里有一盏蒙蒙太阳,还在试图穿破秋雾,想给落幕前的最后一丝温暖,给予这个迷失的女孩。
她没有哭泣。
临近冬天的秋末里最可贵的大抵是暖阳,而比暖阳更珍贵的是暖洋洋的草地,阿斯特丽德吮着手指,已然坚固的恒牙慢慢地摩擦着才涂上丹寇的拇指盖,轻轻呼出口气,看着它慢慢地凝聚成白气,然后又慢慢地消逝。
“我们要出发了,琳达。”母亲的声音比马儿嘶鸣声更嘹亮,一下钻进了小阿斯特丽德耳朵里,她一把将帽子盖到脸上,装作睡着,这不能怪她,毕竟要求一个姑娘骑行一天着实是件牛仔才吃住苦的事情,而且现在也没几个牛仔了。
为什么我就不能待在城里,好好听牛仔们弹首吉他,我坐在角落里呢?她忽略掉马蹄“咯哒咯哒”踩过枯草,只慢吞吞回想着利文斯顿音乐节那震天轰鸣的重金属,那真是个好时候,不管金发蓝眼的妹子坐在什么角落,手边一定不会缺罐啤酒,然后戴着棕色、白色、黑色牛仔帽的男人们会一个个过来讨殷勤,直到发现讨不了好才离去。
为什么都是逃出家乡,这一个我就不喜欢呢?她捂着两边翘起的牛仔帽,翻了个个,仿佛这样就能躲避开母亲锐利的目光。“我骑不动啦,我们回去吧,我饿了。”
“哦,琳达,你知道这样是不对的。”腰边被马刺轻轻踢了踢,母亲的声音变得不那么温和了。“我可以不起来,我会和你弟弟先到山那边去,然后你要自己过来。”
“你选哪一个?”
“起来,给你弟弟做好榜样,你已经长大了。”
阿斯特丽德狠狠瞪了一眼一旁在马鞍上嬉皮笑脸的弟弟,谁想的到这个才八岁的小屁孩能驾驭住一头蒙大拿种马,偏偏那该死的畜牲还总对她挑的花斑马挤眉弄眼,她知道!这是女孩的直觉!
“上去,琳达,我们要在日落前赶到湖边。”母亲看着踩着马镫怎么也上不去的阿斯特丽德叹了口气。“抓牢马鞍握把,用你的腰发力,动作要快,不然你的马动一动你就得尝试一整天。”母亲握着马缰,显然她的马匹要比她的女儿更驯服一点,绝大多数时间给捆草,在马栏溜两圈便足矣。
阿斯特丽德好歹是用尽了青春期来与男生们打架的力气才再次坐上了马鞍,她一下子紧紧夹住马肚,两只手缩在胸前,生怕缰绳飞了出去。这样子显然让马儿很不愉快,只肯小步慢走。
“你这样会害我们迟到的!”凯斯的白马“嗖”地窜了过去,又遛了回去,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孩单手扣着缰绳,趁着姐姐一个不注意掏走了阿斯特丽德的帽子。
“牛仔没了牛仔帽,呼呼!”放在平常,这么捉弄阿斯特丽德想都不用想必定要招致一顿暴打,一个八岁,一个十四岁,正是精力最充沛的时候,这世界能拦得住他们打架的只有父亲。
阿斯特丽德咬着唇瓣,薄薄地褪去血色,她叫道:“凯斯,够了!把帽子还给我!”
难得有机会占据上风,凯斯直接把帽子重叠上去,做了个鬼脸道:“有本事你自己来拿呀?”说罢,马儿撒开蹄子,把她们俩都甩在了后头。
阿斯特丽德绝不会把求助目光递给母亲,这种小事也犯不着!于是她烦闷地踢了踢马刺,这匹挑选出来的温顺母马要是因为这点动静撒野,未免太损了卡尔·约瑟夫的名声,毕竟父亲总要给女儿准备最棒的鞍马。
“你该学学他,琳达,放在一百年前,这块农场可是你的宿命。”母亲看着远去的小儿子,目光里毫无疑问地是欣慰,所以她看向仍旧畏首畏尾的大女儿自然会不甚友好,至少在阿斯特丽德眼中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