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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文野案

文野、文良等对一审判处其死刑不服,上诉到省高级法院。省高级法院于8月28日立案,开始公开审理此案。

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野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野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文良等分别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组织卖淫、私藏枪支和弹药、赌博、妨碍公务等多项罪行。审判长宣布二审法院维持省城市中级法院对文良、兰何伟、赵春江和王辉4名罪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决定,对文良团伙其他犯罪分子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有1人免于刑事处罚。

法庭还同时对与文野、文良团伙案件有交叉关系的张某天等9名罪犯做出了终审判决,其中张某天、刘某和张某3人因分别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罪行,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结束后,文良、兰何伟、赵春江、王辉四人立刻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9月6日,文野显得心事较重,15时45分,省城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占军来到监室与文野会面,16时35分离去。之后文野情绪较好。晚饭吃了3个蒸蛋,餐后吃梨。晚上,文野希望民警把频道调至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继续看世界杯。

刑前4小时,

拒绝采访,翻看整理判决书。

刑前2小时,

获悉死刑结果,表情正常。

9月7日早晨5时10分,文野被民警叫醒起床后,显得有些茫然。

文野的举止动作显得非常缓慢,在他完成洗漱、叠被、服药后,5时35分,记者获准进入羁押文强的单间监室,诚恳地表示希望采访。

文野穿着洗得很干净的乳白色短袖衬衣和灰色西裤,隔着桌子面无表情地看着记者:“我一点准备都没有,你们提的问题不是一两句就能回答的。”

7时15分,法庭宣布,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立即执行。

当得知死刑核准及执行时,文野的表情相对平静,状态相对正常,没有现场晕倒瘫软。

7时40分,文野与自己的大姐、儿子会见。

他们被带到了一个大房间,文野戴着手铐坐着,穿着—-件月白色的短袖,身边站着两个法警。

文野还是耷拉着脑袋,看见亲人没有反应,有大约两三分钟的时间。

有限的时间里,要说的话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