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里有一架黑色大钢琴,沈书礼闲时会上手弹弹曲子,江泠晚在一旁如痴如醉。
他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灵活跳跃,富有生命力的旋律从他指缝流泻出来,技艺精湛。
一曲终毕。
“你来。”沈书礼来了兴致,腾出来位置给她。
江泠晚指了指自己,有些无措,像被老师抽中背课文似的:“您确定吗?”
也没人告诉她,当金丝雀还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啊!
沈书礼扯了扯嘴角:“不确定我会说这句话吗?”
“行,您别后悔……”她不挣扎了,认命地把手放在黑白琴键上。
她是有一点钢琴基础,但不多。
反正沈书礼也不在意她到底是不是真千金。
听到她弹出的音,沈书礼的眉心几不可闻地皱了皱。
强迫症犯了。
拉着她补乐理知识,手把手教她弹琴。
当然,沈书礼能这么不吝啬地教她,一切要归功于他的强迫症,事事追求完美。
顶级导师,样样精通,好像就没有他不懂的。
再往后,江泠晚摸到了规律,想学什么,就在他面前秀什么。
他只要眉头一皱,就是强迫症犯了,绝对要拉着她补课。
当然,这是后话了,学习之路漫长而艰辛。
大多数时候,江泠晚对沈书礼是抱有钦佩心理的,自然也就好奇起他所处的圈子,应当都是顶级精英。
在原书里,并没有细讲他的圈子,只讲明他工作压力相当大,需要一个发泄口,而江泠晚就是他娇养的金丝雀,任他泄欲的工具。
他对金丝雀是没有感情的,心思基本都放在工作上,只能说宠爱,像对待小宠物的那般宠爱。
在沈书礼参加朋友的派对时,她心血来潮去找他,而他也没有拒绝,还大方给了地址。
这么来看,沈书礼虽然从不主动带她接触他的圈子,但只要她想去,他是愿意的。
江泠晚给司机报了位置,将她送了过去。
这也是她第一次参加沈书礼的活动,涉足他的交际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