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雅在温绾家跟温父温母闹了个不欢而散。
这件事虽然是温父温母的偏心的问题,但温雅还是将所有的事都归结在温绾身上。
温绾要不是有个有钱有势的谢常青,温父温母怎么可能对她那么好,把她当成最喜欢的小女儿。
温绾就像是她的克星,如影随形,怎么都摆脱不了。
却没想到让温雅一语成谶了。
为了不被抓,温雅没敢直接回家或是回档口,而是先观察了好一阵,确认风平浪静后才回的家。
没想到刚一回家,陆一鸣就说要跟她离婚。
准确的说不是离婚,而是要将她扫地出门。
因为陆一鸣居然无耻的要求房子、存款还有孩子都得归他。
离婚也不是不可以,姓陆这一家从她早就受的够够的了。
孩子给陆家她也是同意的,毕竟孩子是纪芸香一手带大的,跟她不亲不说。
还因为纪芸香从小就给他们灌输妈妈不好的观念,导致两个孩子见了她跟见了仇人似的。
这样的孩子要来也是没什么用的。
打拼这么多年,她只挣下了这么一个小院,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随便让出来给人。
可法律是不会跟她说这些,孩子归陆一鸣,房子自然就归陆一鸣,否则她就要带走一个孩子,或支付抚养费。
这俩白眼狼孩子,她一个都不想要,更不想给一分钱的抚养费。
这些都不是不离婚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她为了能让陆一鸣成为大学生成为作家,钱已经流水似的花出去了。
甚至还因为陆一鸣背上了一条人命。
她都已经付出了这么多,在收获之前,陆一鸣一句离婚就把她一脚踢开,想都别想。
除非陆一鸣能把她花出去的钱还给她,再把胡姐这条人命认下。
不然离婚是不可能的,哪怕是同归于尽,她都不可能跟陆一鸣离婚。
决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