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昏欲睡的时候有人发消息。
那个人你们也熟悉,小憨憨,就是左梨,先天饭桶圣体那个。
闲扯几句之后她问我啥时候写新书,我开玩笑一般地说不知道写什么,总不能写一个擦边男做饭吧?
她说想看。
原本我还有些睡意,结果面前突然就出现了一个肌肉男露着胸肌腹肌做菜。
那就写呗。
然后一天写了两万字,光速签约,就有了这本。
可能是太久没有码字了,我也没有想很多,本来想着写着玩玩,结果看书的人也越来越多。
那就继续写呗。
美食文好写,毕竟我就是写美食文出道(如果云师傅那本真的算美食文的话),擦边主播也好写,长得好看的男人更多的是,我都能算一个。
但当剧情真正展开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
当初一拍脑子写的书可能开始写起来十分快乐,但因为先天的不足,它很难保持长时间的精彩。
作者的角度和读者的角度自然是不一样的,我当然可以一直写白黑金哥三个耍帅耍宝满足一下你们奇妙的心思。
可任何东西写多了也没意思。
更何况虽然这本书看起来擦边,实际上却干干净净,甚至有些清清冷冷。
我有一天就感觉,这么下去不行。
对于一个职业作家来说水文是必修课,我真的可以闭着眼睛把这本书水到几百万。
但我觉得没有必要。
狗尾续貂好歹也是貂,狗尾续狗尾也算均衡,狗尾续耗子尾巴就太没意思了。
尤其刚才也说了,写书是个体力活。
写不喜欢写的东西,就是一种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