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特别是那些起义军的将领,比如说李自成,就把福王连同鹿肉用大锅给煮了,然后和众将士分而食之,还美其名曰福禄双全。
大顺军攻进城后,福王被活捉,朱常洵跪趴在李自成面前,乞求饶命。
李自成斥朱常洵,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
然后下令痛打福王四十大板,再斩首示众。
并将朱常洵躯体剔去毛发,拔掉指甲,与一头鹿放在一个锅里,炖成了肉汤,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还有唐朝末年的,农民起义军首领黄巢,就是那个写菊花的不第秀才。
又到秋来九月八,
我花开时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
他在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命令军队建造舂磨砦巨碓,同时开工,流水作业,日夜不辍。
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俘虏,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肉糜。
陈州四周的老百姓被吃光了,就纵兵四掠,数十州,咸被其毒。
据不完全的最保守统计,这一年里,黄巢的军队,至少吃掉了30万老百姓。
并且他还将人肉分为三等,第一等,为娃娃肉,第二等,为成年肉,第三等,为老人肉。
如果给按每个人,每天食肉三斤计算,100斤鲜至少可以满足33人每天的食用量。
如果黄巢士兵十多万人靠食人为生,每天吃掉的人体,大概需要3030人,所以日食死尸三千具是可信的。
当然在古代人吃人,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就连岳武穆这样的人,都有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样的情怀,当然他老人家好像,还真没吃过人肉喝过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