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豫到底还是死了~
韩世忠还是有点怕的,倒不是怕王烨真的砍了自己,而是怕麻烦。
尤其是文官群体,万一集体请命要砍了自己~
嗯···
就是武将群里,韩世忠也是有点怕的,毕竟自己的人缘不是很好,这点韩世忠还是有逼数的。
作为开国十王之一,韩世忠觉得他们妒忌自己是正常的。
所以刘豫的罪名和证据,韩世忠做的特别真实和充分~
第一条,贻误军机罪。俺让你两天内准备好渡河的船,你没准备好,耽误俺的军国大事。
第二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须不是俺难为你吧,要知道咱相州府衙本来就是有南下的计划的,那自然是有准备船的,俺只是要你调度,又不是让你现做。结果你把本来军用的船,租赁倒卖了一大半,这须不是俺错怪你吧~
第三条,泄露军事秘密罪。军用的船只不够,还能用民间船只,俺也没说什么,毕竟这船闲在那里好几年也是浪费。结果你泄露军机,说俺大军缺船过河,要强制征用附近渔船,导致有船的百姓坐地涨价,甚至还有把船藏起来的,弄得俺征用不到足够的船只,这不是大罪?
第四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这一条就和前面那个相关了,你不仅泄露军事机密,还串联无知百姓,非暴力不合作,公然抗法,这般作为不冤枉你吧~
第五条,战时违抗命令罪。俺要拿你下狱,你竟然不同意,还敢骂俺?俺砍了你不过分吧~
不仅理由充分,杀人现场也处理的很好。
嗯,现场自然是要处理的,比如同样是杀人,韩世忠对刘豫的指控说的有理有据,结果刘豫无理取闹不说,还骂的那么难听,韩世忠一时激愤,拔刀杀人,合理。
就很合理。
当然,人杀的合理,不代表没有问题,韩世忠在充分研究《战时管理条例》之后,决定赶紧过河。
毕竟这人在封丘,万一刑部算俺这是战略相持,那是能副将顶俺职务,然后让俺去燕京城听证的。
但是过了河就不一样了,过了河,俺这正忙着砍人呢,标准的战时,激战正酣,就是有问题,除了谋逆通敌的罪过,其他都得往下压压。
万无一失!
三月十四,便是在这种背景下,韩世忠领兵过黄河。
“董旼(min二声),辛苦。”韩世忠扶住了眼前的年轻人。
年轻人身长八尺,浓眉大眼,膀阔腰圆,一副好汉模样。
只是这会有点惨,盔甲残破,面上带血。